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報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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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29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報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本中期報告摘要摘自中期報告全文,報告全文同時刊載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應當閱讀中期報告全文。 1.2 沒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中 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保證或存在異議。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會。 1.4 公司負責人王明輝、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尹品耀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吳偉聲明:保證中期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2.1 基本情況簡介 2.2 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2.2.1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人民幣)元 注: 2006年7月13日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5股紅股,分紅前總股本322,700,759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484,051,138股。 2.2.2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人民幣)元 2.2.3 國內外會計準則差異 □ 適用 √ 不適用 §3 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 3.1 股份變動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股 前10名有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數量及限售條件 單位:股 3.2 前十名股東、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3.3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4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4.1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 √ 適用 □ 不適用 §5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5.1 主營業務分行業、產品情況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5.2 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 單位:(人民幣)萬元 5.3 對凈利潤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經營業務 □ 適用 √ 不適用 5.4 參股公司經營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5.5 主營業務及其結構與上年度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5.6 主營業務盈利能力(毛利率)與上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5.7 利潤構成與上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分析 □ 適用 √ 不適用 5.8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5.8.1 募集資金運用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以前募集資金截至2005年末有4717千元, 本報告期用于生產線技改項目,期末余額為0。 5.8.2 變更項目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5.9 董事會下半年的經營計劃修改計劃 □ 適用 √ 不適用 5.10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5.11 公司管理層對會計師事務所本報告期“非標意見”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5.12 公司管理層對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非標意見”涉及事項的變化及處理情況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6 重要事項 6.1 收購、出售資產及資產重組 6.1.1 收購或置入資產 □ 適用 √ 不適用 6.1.2 出售或置出資產 □ 適用 √ 不適用 6.1.3 自資產重組報告書或收購出售資產公告刊登后,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對報告期經營成果與財務狀況的影響 □ 適用 √ 不適用 6.2 重大擔保 □ 適用 √ 不適用 6.3 關聯債權債務往來 □ 適用 √ 不適用 6.4 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6.5 其他重大事項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清欠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6.6 原非流通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諾及其履行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注:特殊承諾指股權分置改革時作出的除法定承諾之外的其他承諾。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時間安排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諾股改但未能按時履行的具體原因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7 財務報告 7.1 審計意見 7.2 財務報表 7.2.2 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編制單位: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單位:人民幣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輝 主管會計機構負責人:尹品耀 會計機構負責人:吳偉 7.3 報表附注 7.3.1 如果出現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會計差錯更正的,說明有關內容、原因及影響數。 □ 適用 √ 不適用 7.3.2 如果財務報表合并范圍發生重大變化的,說明原因及影響數。 □ 適用 √ 不適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列示涉及事項的有關附注。 股票代碼:000538 股票簡稱:G云白藥公告編號:2006-029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2006年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06年第四次會議于2006年7月14日發出會議通知,并于2006年7月27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9名,5名監事及公司高管列席了會議。董事長王明輝主持會議。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1、會議以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公司2006年中期報告及其摘要。 2、會議以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推薦陳小悅、郝小江同志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尚需提交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 以上獨立董事候選人將提請公司200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7月26日 附: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陳小悅,男,生于1947年1月,工程博士、博士生導師。歷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中國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院長;清華大學會計研究所所長;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郝小江,男,生于1951年7月,藥學博士、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歷任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所長、黨委書記;植物化學與西部植物資源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就提名陳小悅、郝小江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詳細履歷表見附件),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該上市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7月27日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郝小江作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規定,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厲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 郝小江 2006年7月27日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陳小悅作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規定,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厲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 陳小悅 2006年7月27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