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粵水電首發A股發行價格區間及初步詢價結果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5:35 中國證券報
保薦人(主承銷商):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9,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已于2006年7月21日完成。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源證券”)作為本次發行的保薦人和主承銷商,將從今日起開始(2006年7月25日)接受網下配售對象報價申購。對配售對象配售的有關事項已經在《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下累計投標和股票配售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公告》”)中說明,該《網下發行公告》已刊登在2006年7月25日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敬請投資者關注。 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網下配售申購時間為2006年7月25日9:00—17:00及2006年7月26日9:00—12:00,網上發行的申購日為2006年7月31日。 現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結果公告如下: 1.發行價格區間及其確定依據 在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期間(2006年7月18日至2006年7月21日),宏源證券對21家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7家證券公司,2家財務公司,2家信托投資公司,1家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和3家保險機構投資者共計36家詢價對象進行了初步詢價。截止2006年7月21日,上述詢價對象中的33家詢價對象向本公司反饋了有效的初步詢價表,其報價區間為3.75元/股—6.20元/股。 宏源證券和發行人根據此詢價結果并綜合考慮發行人募集資金需求情況、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場情況,最終確定本次網下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的發行價格區間為4.30元/股—5.09元/股。此價格區間對應的市盈率區間為: (1)16.54倍至19.5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2)10.49倍至12.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發行規模及確定依據 宏源證券和發行人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并綜合考慮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需求量及市場情況等因素,確定本次發行總數量為8,200萬股,其中,網下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配售數量為1,64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20%;網上以資金申購方式定價發行數量為6,56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80%。 3.詢價對象報價結果 詢價對象給出的價格區間上限按投資者類別統計如下: 注:所列區間包括高端,不包括低端,例如:5.50元—5.60元包括5.60元,不包括5.50元。 4.申購報價時間 宏源證券作為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于2006年7月25日(T-4日)9:00—17:00及2006年7月26日(T-3日)9:00—12:00接受配售對象的網下報價申購。配售對象的報價時間以傳真文件收到的時間為準,傳真號碼為:(010)62294465、62294467、62294458、62230980、62231724。網下報價申購時間為一天半,晚于上述時間到達的傳真視為無效。 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應全額繳付申購款,每一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必須在2006年7月26日(T-3日)12:00前劃出申購資金,同時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傳真劃款憑證復印件。配售對象必須確保申購資金于2006年7月26日(T-3日)15:00之前到達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未按上述規定及時繳納申購資金的申購為無效申購。 為保證有足夠的時間申購,請配售對象盡早報價和劃轉申購款項,敬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劃轉過程的在途時間。 5.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保薦人(主承銷商):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甲43號金運大廈B座5層 電話:(010)62267799—6202、6430 傳真:(010)62294465、62294467、62294458、62230980、62231724 聯 系 人:張燕、張煒、程菲、崔寶瑞 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A股網下累計投標和股票配售發行公告 保薦人(主承銷商):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9,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6]41號文核準。 2.本次發行方式采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源證券”或“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 3.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人本次網上、網下發行總數量為8,200萬股,其中,網下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配售數量為1,64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20%;網上以資金申購定價發行數量為6,56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80%。 4.本次網下發行的價格區間是在向詢價對象初步詢價的基礎上,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的,本次網下配售的發行價格區間為:下限為4.30元/股,上限為5.09元/股,區間包括上限和下限。此價格區間對應的市盈率區間為: 。1)16.54倍至19.5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2)10.49倍至12.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5.只有符合“釋義”中所規定條件的“配售對象”方可參與網下申購。與發行人或主承銷商之間存在控股關系,或存在影響其做出獨立投資決策的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配售對象以及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和承銷團成員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申購。 6.本次網下申購時間為 2006年7月25日(T-4日)9:00—17:00及2006年7月26日(T-3日)9:00—12:00,配售對象的報價時間以傳真文件收到的時間為準,傳真號碼為:(010)62294465、62294467、62294458、62230980、62231724,晚于上述時間到達的傳真視為無效。 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應全額繳付申購款,每一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必須在2006年7月26日(T-3日)12:00前劃出申購資金,同時向主承銷商傳真劃款憑證復印件。配售對象必須確保申購資金于2006年7月26日(T-3日)15:00之前到達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未按上述規定及時繳納申購資金的申購視為無效申購。 配售對象匯出申購款的資金賬戶與其在申購表中填列的退款銀行信息必須一致,且必須與該配售對象報備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相關資金賬戶一致。 為保證有足夠的時間申購,請配售對象盡早報價和劃轉申購款項,敬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劃轉過程的在途時間。 7.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配售獲配的股票鎖定期為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中網上發行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8.本次網下配售不向配售對象收取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9.本發行公告中有關申購的具體規定僅適用于網下配售。有關網上定價發行的具體規定,將于2006年7月28日(T-1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刊登《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上申購定價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公告”)中詳細介紹,敬請投資者留意。 10.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網下配售發行的有關事宜進行扼要說明,不構成對本次所發行股票的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公司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仔細閱讀2006年7月17日(T-1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的《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及刊載于巨潮網站(www.cninfo.com.cn)的《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全文。 11.有關本次發行的其他事宜,將視需要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釋 義 除非另有指明,以下詞語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義: 一.本次網下發行基本情況 1.股票的種類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1.00元。 2.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數量為8,200萬股。其中,網下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配售數量為1,64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20%;網上以資金申購方式定價發行6,56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80%。 3.發行價格的確定方式 通過向詢價對象初步詢價確定價格區間及相應的市盈率區間;在價格區間內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結果確定最終發行價格。 4.本次發行網下配售對象 本次網下發行的配售對象為:符合《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4]162號文)和《股票發行審核標準備忘錄18號—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詢價對象條件和行為的監管要求》中界定的“詢價對象”的條件,且已經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公布名單的詢價對象,其已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備的自營業務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但信托投公司僅限于其自營業務)均為本次發行的網下配售對象,均可參加本次網下申購。但是與發行人或主承銷商之間存在控股關系,或存在影響其做出獨立投資決策的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配售對象以及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和承銷團成員除外。 5.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上述日期安排為正常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主承銷商與發行人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期。 6.承銷方式 承銷團余額包銷。 7.擬上市地 深圳證券交易所。 8.股票鎖定期 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配售獲配的股票鎖定期為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中網上發行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二.發行價格的確定 1.發行價格區間的確定 本次網下發行的價格區間是在向詢價對象初步詢價的基礎上,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的,本次網下配售的發行價格區間為:下限為4.30元/股,上限為5.09元/股,區間包括上限和下限。此價格區間對應的市盈率區間為: 。1)16.54倍至19.5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2)10.49倍至12.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發行價格的確定 配售對象于2006年7月25日(T-4日)9:00—17:00,及2006年7月26日(T-3日)9:00—12:00依據本公告的價格區間進行申購。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申購情況協商確定最終發行價格,并將于2006年7月28日(T-1日)在《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定價及網下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定價及網下配售結果公告》”)中公布。 三.網下配售方式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申購情況協商確定本次最終發行價格,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有效申購中申購價格高于或等于最終發行價格的將獲得配售。發行價格確定后,將按如下原則進行配售: 1.如果發行價格以上(包括發行價格)的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1,640萬股,所有申購均按其有效申購量獲得足額配售。 2.如果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1,640萬股(即出現了超額認購的情況),則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超額認購的實際情況以一定的超額認購倍數確定發行價格。確定發行價格后,對發行價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購按照統一的配售比例進行配售,參加網下配售的配售對象獲得的配售股數按以下公式計算: 配售比例=網下發行數量/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 某一配售對象獲得的配售股數=該配售對象的發行價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購量×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數只取計算結果的整數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積后由主承銷商包銷。 四.網下申購規定 1.參與本次網下配售的配售對象應符合證監會關于詢價對象的有關規定,主承銷商將對參與申購的配售對象資格進行核查和確認,不符合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投資者,其網下申購將被視為無效申購。 2.詢價對象應以其自營業務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但信托投資公司僅限于其自營業務)分別獨立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股票配售。參與本次網下配售的配售對象只能以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參與本次網下申購。 3.與發行人或主承銷商之間存在控股關系,或存在影響其做出獨立投資的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配售對象以及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和承銷團成員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申購。 4.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可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包含上限和下限)自行確定申購價格,每0.01元為一個最小申報價格單位,每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即只能填寫一張申購表),一經申報,不得撤回。 5.參加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可以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包含上限和下限)以不同價格申購,每張申購表可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最多填寫3個申購價位及與該價位對應的申購數量。 6.每張申購表的申購股數不得低于30萬股,超出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證券賬戶的申購數量上限為1,640萬股。如有超出,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 7.配售對象必須按照各申購價格所對應申購數量乘積之和全額繳納申購款項。 8.配售對象用于本次網下申購的資金來源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在申購及持股數量等方面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配售對象在填寫申購表時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寫及簽章、填寫不清、填寫不完整,資料不實、未按時提交申購表均視為無效申購。 五.網下申購與配售程序 1.申購 配售對象通過向主承銷商傳真或送達申購表的方式進行申購。申購時間為2006年7月25日(T-4日)9:00—17:00及至2006年7月26日(T-3日)9:00—12:00。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應認真填寫《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下申購報價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購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并于指定時間內(2006年7月26日12:00之前)按本公告披露的聯系方式連同其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深圳A股證券賬戶卡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申購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簽章的可不提供本材料)、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支付申購資金的劃款憑證傳真或送達至主承銷商處。各配售對象填寫的申購表一旦傳真或送達至主承銷商處,即被視同為向主承銷商發出正式申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網下申購截止時間為2006年7月26日(T-3日)12:00(以主承銷商收到投資者傳真或送達的申購表的時間為準)。配售對象應在網下申購日的下一個工作日(2006年7月27日)將傳真文件的原件及相關文件郵寄至主承銷商處。 聯系方式及聯系人見下表: 2.申購款的繳納 (1)申購款的數量 每一參與申購的配售對象必須全額繳納申購資金。申購資金計算公式如下: 申購資金=Σ(申購報價表中每一申購價格×該價格對應的全部申購數量) 舉例如下: 某配售對象做出如下申購: 則該投資者應繳納的款項=P1×M1+ P2×M2+ P3×M3 。2)申購資金的繳付 申購資金請劃至主承銷商指定的如下收款銀行賬戶(劃款時注明配售對象名稱全稱和“粵水電申購資金”字樣): 。3)申購資金的到賬時間及賬戶要求 每一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必須在2006年7月26日(T-3日)12:00前劃出申購資金,同時向主承銷商傳真劃款憑證復印件(請務必注明配售對象的名稱全稱和“粵水電申購資金”字樣)。配售對象必須確保申購資金于2006年7月26日(T-3日)15:00之前到達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未按上述規定及時繳納申購資金的申購為無效申購。敬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劃轉過程的在途時間。 配售對象匯出申購款的資金賬戶與其在申購報價表中填列的退款銀行信息必須一致,且必須與該配售對象報備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相應資金賬戶一致。 3.公布配售結果和多余申購款退回 。1)2006年7月28日(T-1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刊登《定價及網下配售結果公告》。該公告刊載的內容將包括:累計投標詢價情況、發行價格確定及其依據、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獲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額認購倍數、獲得配售的配售對象名單、獲配數量和退款金額等。上述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送達獲配通知。 (2)根據《中國證監會、財政部關于在股票、可轉債等證券發行中申購凍結資金利息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本次網下發行所有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須全部繳存到深交所開立的網下申購資金凍結利息專戶,作為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來源之一。 。3)配售對象無論獲配與否,應退還的申購款(含無效申購款)將統一于2006年7月28日(T-1日)開始退還。 。4)主承銷商將對所有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的賬戶進行確認。獲得配售的股票將鎖定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中網上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5)主承銷商特別提醒:如配售對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發行后達到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須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北京中洲光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將于2006年7月26日(T-3日)對網下申購款的到賬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 (7)本次網下配售過程將聘請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到場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六.發行費用 本次網下發行不向配售對象收取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七.本次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1.發行人: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迪領 注冊地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學城彩頻路11號A棟601 電話:(020)61776666 傳真:(020)82607169 聯系人:劉建浩 網址:www.gd2heb-ltd.com 2.主承銷商: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湯世生 注冊地址:烏魯木齊市建設路2號宏源大廈8樓 電話:(010)62267799—6202、6230 傳真:(010)62294465、62294467、62294458、62230980、62231724 聯系人:張燕、張煒、崔寶瑞、程菲 網址:www.ehongyuan.com.cn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申購報價表 填表說明: 1.配售對象的單位全稱、詢價對象的單位全稱、股票賬戶名稱(深圳)、股票賬戶號碼(深圳)和資金賬戶(退款銀行信息)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登記的信息一致,否則視為無效申購。 2.配售對象申購價格的填寫應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可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包含上限和下限)自行確定申購價格,每0.01元為一個最小申報價格單位,每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只能填寫一張表格),一經申報,不得撤回。 3.參加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可以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包含上限和下限)以不同價格申購,每張申購表可按照由高至低的順序最多填寫3個申報價位及與該價位對應的申購數量。每張申購表的申購股數不得低于30萬股,超出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證券賬戶的申購數量上限為1,640萬股。 4.配售對象匯出申購款的資金賬戶與在上表填列的退款銀行信息必須一致,且必須與該配售對象報備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相應資金賬戶一致,否則視為無效。 5.配售對象應盡早安排匯款申購資金,以保證申購款能在2006年7月26日(T-3日)15:00時之前(之后到達為無效申購)匯到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資金不實的申購為無效申購。 6.凡參加申購的配售對象,請將(1)申購表;(2)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3)深圳A股證券賬戶卡復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申購報價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簽章的可不提供);(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6)全額繳納申購款的劃款憑證復印件(務必注明資金用途為“粵水電申購資金”和“配售對象名稱全稱”),于2006年7月26日(T-3日)12:00前,傳真或送達至主承銷商指定地點。 主承銷商特別提醒配售對象:2006年7月26日(T-3日)12:00之后的申購恕不接受,請注意傳真及送達時間。上述(1)至(4)號文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否則無效。 請配售對象按照上述序號對申購文件進行編號,并將所有文件同時傳真或送達主承銷商。若為傳真方式,請于傳真后10分鐘內致電主承銷商予以確認。使用傳真方式的投資者請在2006年7月27日(T-2日),將申購文件原件(不含申購款項付款憑證)寄至主承銷商指定地點。 7.配售對象在填寫申購表時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寫及簽章、填寫不清、填寫不完整、資料不實、未按時提交的申購表無效,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詢價對象自行負責。申購表一旦傳真或送達至主承銷商處,即被視為向主承銷商發出正式申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8.申購表可從報刊上復印或依格式自行制作,也可從宏源證券網站(www.ehongyuan.com.cn)下載,為清晰所見,建議配售對象另行打印本表。 9.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填寫示例(聲明:示例中的價格和數量均為虛設,不含有任何暗示,請投資者根據自己的判斷填寫。): 假定本次累計投標詢價的申購報價區間為7.00元/股—7.53元/股。某投資者擬在不同價位分別申購不同的股數,其可作出如下填寫: 上述報價的含義相當于: ●當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高于7.45元時,有效申購股數為0股; ●當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高于7.30元,但低于或等于7.45元時,有效申購股數為460萬股; ●當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高于7.15元,但低于或等于7.30元時,有效申購股數為860萬股; ●當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高于7.00元,但低于或等于7.15元時,有效申購股數為1,160萬股。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