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會考慮在創業板引入莊家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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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3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本報特約記者 楊勣 香港創業板1999年11月創立時,是當時香港證券市場的一大盛事,市場曾預期其將成為“香港的納斯達克”。但成立幾年來,創業板成交額和IPO數量不斷下降,截至去年9月,已有19家公司在創業板除牌,其中11家轉往主板上市,創業板也一度成為轉向主板上市的“跳板”,使市場各界質疑創業板是否還有存在的價值。
均富會計師行公布的《2005年全球二板市場指南》顯示,在全球36個主要二板市場中,香港創 業板成交量持續下降,而美國納斯達克、英國替代投資市場(AIM)及新加坡自動報價市場卻是持續三年增長。 1月20日,香港交易所刊發了《有關創業板的討論文件》供公眾人士提供意見。該文件討論多項有關創業板的事宜,并就增長型公司市場需求及增長型公司市場的性質、可考慮的結構性方案及其他事宜等三個范疇提出了12條問題。最后,港交所共接獲16份響應文件。 昨日,港交所刊發了該文件回應意見摘要。從回應文件綜合所得,市場各方對下列各項均表示支持,包括香港需要一個增長型公司市場;開放該市場給來自所有司法權區及不同發展階段的公司,以及所有類別投資者;設立一個監管上較寬松,并以披露為本、買者自負為原則的全新另類市場。 此外,市場也支持創業板上市程序須簡單靈活,讓發行人以較低成本集資;設立終身制指定顧問形式的保薦人制度,或加強保薦人角色;以及引入莊家或流通量提供者制度。 市場回應中大部分支持為創業板引入莊家或流通量提供者制度。有8份回應文件對此問題發表意見,7份贊成設立莊家制或流通量提供者制度。 港交所在公告中指出,將考慮回應者的意見,并顧及現有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情況,在制訂有關方案時慎重考慮它們的利益,有關方案將會另行再作咨詢。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