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商行蹊蹺持有G天創5.19% 違反兩規定為哪般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6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既違反不得參股上市公司規定 又未盡持股超5%須公告義務 本報記者 夏峰 柴元君
G天創(資訊 行情 論壇)今日發布了一個非常“蹊蹺”的公告,稱淄博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持有該公司無限售條件的股份達到5.19%,持有股份數為6674328股。 商業銀行是不得參股上市公司的,且按照有關規定,“持股超過5%”必須舉牌公告,但當事方卻未履行相關義務。 G天創有關人士昨日向記者表示,對于淄博市商行持有該公司5.19%股份一 事,是公司通過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中心查詢后才得知!拔覀冊c淄博商行聯系,但未能獲得對方關于此事的解釋! 而淄博市商業銀行行長趙曉東昨晚是這樣向記者解釋的:某企業拖欠淄博市商行本金及利息共計800余萬元,同時,這企業關聯的一位個人持有G天創的股份,銀行根據有關規定向法院申請凍結該些股份,并于日前完成了過戶。 趙曉東還稱,由于該企業提出可以提供新的抵押財物,所以淄博商行已向法院申請回轉,估計法院近期已將這部分G天創股份歸還。 但業內人士認為,淄博市商行的解釋仍有地方經不起推敲。第一,企業拖欠銀行款項,一般不會將該企業的一位個人擁有的股票凍結并過戶;第二,按G天創昨日收盤價計算,該公司5.19%的股份市值約3604萬元,遠遠高于所欠淄博商行的款項;第三,公開資料顯示,G天創單個個人擁有的流通股最多不超過100萬股,而上述過戶的數量超過667萬股,屬于典型的“拖拉機”賬戶,即個人出于某種原因(如規避監管)而將所持有的股票分散至多個賬戶,其中必定存在“貓膩”。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