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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新交易規則實施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1日 15:47 大洋網-廣州日報

  集合競價將調整為開放式集合競價

  據新華社電 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7月1日正式實施。

  上證所通知要求,依新《交易規則》所作的業務調整將分批分階段進行。自7月1日
起,集合競價將調整為開放式集合競價,而為保證會員單位及其營業部柜面系統變更的順利實施,市價申報、申報價格控制、交易公開信息等業務調整將于8月7日實施。

  通知指出,市價申報、申報價格控制、交易公開信息等業務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第一,新增市價申報。增加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余撤銷申報和最優五檔剩余轉限價申報。

  第二,調整申報價格控制。對于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

證券,集合競價階段調整為
股票
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50%;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150%,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70%。對于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連續競價階段調整為申報價格不高于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于上述最高申報價和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于該平均數的70%。

  完善交易公開信息內容

  第三,完善交易公開信息內容。調整當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劃定范圍由日收盤價格漲跌幅比例超過7%(含7%)的前5只A股票(基金)調整為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3只股票(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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