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集琦:解除為大股東等所作擔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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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1日 05:43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實習記者 楊志剛 在桂林市政府的調解下,*ST集琦(000750)與公司違規擔保借款的主要債權人桂林市商業銀行簽訂了協議書,解除公司為大股東桂林集琦集團及其子公司在桂林市商業銀行本息合計15510萬元的擔保,公司在上述擔保合同中應承擔的擔保、保證、質押和抵押義務全部解除。
公司在2005年年度報告中承諾,于2006年6月底之前解決為大股東桂林集琦集團有限公司違規擔保問題。至此,公司除一筆為大股東桂林集琦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桂林分行提供的、涉及金額約為500萬元的違規借款擔保正在積極協調解決外,為桂林集琦集團有限公司提供違規擔保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