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輸配電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1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證券代碼:600627證券簡稱:上電股份編號:臨2006-022 上海輸配電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 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上海輸配電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東大會,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在上海影城(新華路160號)五樓第七放映廳召開,出席大會參加表決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人共30 人,代表股份434,452,842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3.8768 %。其中,非流通股股東 2家,代表股份 434,287,200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的93.0020%;流通股股東28 家,代表股份165,642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本的 0.3248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大會由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馮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1、公司200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公司2005年度監(jiān)事會工作報告 3、公司200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公司2005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5、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6、關于聘請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 三、公證或者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聘請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李志強律師現(xiàn)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主要意見如下:公司2005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未有股東提出新提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四、備查文件目錄 1、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2、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上海輸配電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30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