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定規無漲跌幅限制證券 7月1日開始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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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30日 09:08 新京報 | |||||||||
無漲跌幅限制證券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50% 本報訊(記者 吳敏)5月份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將于7月1日開始實施。這一新規則在證券價格申報、完善交易公開信息等方面對此前規則做出了調整。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該交易規則對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做出規定。
在報價上,對于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集合競價階段調整為: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50%;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150%,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70%.(2)對于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連續競價階段調整為:申報價格不高于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于上述最高申報價和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于該平均數的70%.東莞證券研發中心主任李大霄認為,這一規則可能預示著上交所將在某些板塊放開漲跌幅限制。此前上交所屢次表示將放開上證50等板塊的漲跌幅限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