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在港暫停保薦人業務九個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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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8日 03:59 新聞晨報 | |||||||||
與香港證監會、聯交所達成和解 □記者 李耀宗 晨報訊 昨天,香港證監會發布消息稱,德勤企業財務顧問有限公司作為上市公司數碼庫的保薦人,未能適當履行其責任,因此決定自愿不擔任在創業板及主板上市公司的保薦人
香港證監會表示,德勤已經和香港證監會、聯交所達成和解。德勤同意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基礎上,自愿不擔任在創業板及主板上市的公司的保薦人,為期9個月。同時,德勤負責數碼庫上市事宜的主要主管謝其龍也同意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基礎上,不出任任何委托保薦工作的主管,為期6個月。 香港證監會在對數碼庫的調查中發現,該公司2001年12月的上市過程中有很多不當情況,卻沒有及時報告聯交所。包括,一名包銷商自行更改付款安排,上市后有超過1000萬港元的上市所得款沒有收到等。 德勤是數碼庫的上市保薦人(但并非牽頭包銷商)。德勤的一名負責監督數碼庫上市的職員獲悉了上述不當情況,卻沒有向謝其龍或德勤的高級管理層報告此事。該職員目前已不在德勤任職,并已在證監會的管轄范圍以外。 香港證監會表示,德勤未能適當地履行其作為保薦人的責任。包括未能對數碼庫的業務前景作出合理的盡職審查;未能確保數碼庫在招股章程內作出的多項陳述是有充分根據的等。 香港證監會表示,在與德勤達成和解時,已經考慮到德勤在此事上與證監會的合作,以及德勤以往并無紀律處分的記錄。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高級總監江宇行表示,保薦人在IPO中肩負十分重要的角色,因為潛在的投資者依靠保薦人確保證券的穩健性和招股章程資料的準確性。保薦人的缺失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違規,進而可能嚴重損害投資者對金融市場的信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