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動化儀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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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8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證券代碼600848 股票簡稱ST自儀 編號:臨2006-029號 900928 ST自儀B 上海自動化儀表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上海自動化儀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即流通A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獲付4.5股的對價股份; 3、本公司將于獲得商務部對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復后,刊登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2006年6月26日后公司A股股票繼續停牌; 4、公司股票復牌時間安排,詳見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一、本次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06年6月26日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為:2006年6月22日、6月23日和6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權登記日:2006年6月15日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華東師范大學華申學術交流中心“科學會堂”(中山北路3663號)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現場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總經理范幼林先生 6、會議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董事會征集投票、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流通股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7、本次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市公司相關股東會議網絡投票指引》、《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和《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057名,代表公司股份212,933,906股,占公司股本的72.8862%,其中: 1、參加表決的非流通股股東8人,代表公司股份203,367,20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9.6116%; 2、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1049人,代表公司股份9,566,70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27%;其中: 參加現場會議及通過委托董事會投票方式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83人,代表股份2,740,069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總數的8.1360%,占公司總股本的0.9379%; 參加網絡投票有表決權的股東866人,代表股份6,826,635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總數的20.2700%,占公司總股本的2.3367%。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保薦機構代表及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 三、本次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1、本次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上海自動化儀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詳見2006年6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自動化儀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全文修訂稿)》) 2、本次會議的表決結果如下: 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股份總數為212,933,906股,其中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份為9,566,704股,表決結果為:通過。 具體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參加表決的前10名流通股股東持股數量及表決情況: 四、律師見證意見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經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顧峰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關于上海自動化儀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之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為: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相關股東現場會議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上海自動化儀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 2、《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關于上海自動化儀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自動化儀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6月26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