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2006年中期報告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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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8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中小企業板各上市公司: 為做好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2006年中期報告的編制、報送和披露工作,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3年修訂)》(以下簡稱《中期報告準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6年5月修訂)》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司董事會應當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和本所關于中期報告的有關文件,按照要求編制、 報送和披露2006年中期報告。 二、凡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均應當于2006年8月31日前完成中期報告的披露工作。 2006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新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2006年半年度財務會計資料的,也應當于2006年8月31日前披露中期報告。 公司預計不能在8月31日前公布中期報告的,應當在8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書面說明,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決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本所將自9月1日起對公司股票停牌,并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三、公司應當通過中小企業板網上業務專區向本所預約中期報告披露時間,本所根據均衡披露的原則統籌安排各公司中期報告的披露順序。公司應當按照本所安排的時間辦理中期報告披露事宜。 四、本所鼓勵中期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中期業績快報。中期業績快報的內容和披露程序應參照本所關于年度業績快報的有關規定。 五、在中期報告編制、審議和披露期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中期報告的內容。如果在中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績提前泄漏,或者因業績傳聞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應當及時披露中期業績快報。 六、公司在中期報告中對以前年度披露的財務報表數據進行追溯調整的,應當在報送中期報告的同時向本所提交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的有關說明。若中期報告經過審計,公司還應當同時向本所提交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出具的相關說明。 公司在中期報告中因重大會計差錯更正追溯調整以前報告期財務數據的,應當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的要求,在中期報告披露之前或與中期報告同時以臨時報告的形式予以披露。 七、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全文“股本變動和主要股東持股情況”一節披露《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5號-公司股份變動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5年修訂)》(以下簡稱“《5號準則》”)表2“股份變動情況表”、表4“前10名有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數量及限售條件”和表6“前10名股東和前10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規定的內容。 八、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全文“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一節披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的執行情況、募集資金專戶的數量和各專戶的資金余額以及募集資金項目進展情況。募集資金項目未建成的,公司應披露項目的預計建成時間及可行性是否發生重大變化。募集資金項目已建成的,公司應披露項目的建成時間及在報告期內實現的收益。 九、公司應當按照《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等規定在中期報告全文“重要事項”一節詳細披露對外擔保情況,獨立董事應當對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執行前述規定情況出具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十、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全文“重要事項”一節的“購銷商品、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部分,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規則》10.2.11條的要求披露日常關聯交易協議在報告期內的實際履行情況。日常關聯交易協議未確定具體交易價格而僅說明參考市場價格的,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全文中披露日常關聯交易的實際交易價格、市場價格及其確定方法、兩種價格存在差異的原因。 十一、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應在中期報告全文“重要事項”一節披露原非流通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諾及其履行情況。如果因分紅派息等事項導致承諾履行條件發生變化,公司應當披露調整后的承諾履行條件。 十二、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全文“重要事項”一節披露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按照本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履行職責的情況。 十三、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全文“重要事項”一節披露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人員安排和內部審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四、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全文“重要事項”一節披露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具體情況。 十五、公司存在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情況的,應當在中期報告全文“重要事項”一節和摘要6.5中披露2006年6月底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余額、資金占用的形成原因、公司清理資金占用的具體措施和按月列示的清欠計劃進度。 十六、公司編制的中期報告摘要應當摘自全文。公司應按照本通知附件1至附件7規定的格式編制中期報告摘要2.1、5.1、5.8、6.2、6.6、6.7和6.8的內容。 十七、公司應當按照《5號準則》表2和表6的格式分別披露中期報告摘要3.1“股東變動情況表”和3.2“前十名股東和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的內容。 十八、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摘要6.3“關聯債權債務往來”表格下增加披露“報告期內上市公司向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提供資金的發生額和余額”。 十九、公司董事會應當在審議通過中期報告后兩個工作日內向本所報送下列文件: 1.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蓋章的2006年中期報告全文和摘要(公司可從本所中小企業板網上業務專區下載《中期報告摘要披露格式》供參考); 2.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字并蓋章的財務報告或審計報告原件; 3.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2006年中期報告簽署的書面確認意見和監事會的書面審核意見; 4.董事會決議和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5.獨立董事對公司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及獨立意見; 6.載有2006年中期報告Word文件、Excel文件、Pdf文件和財務數據的報送系統生成文件(公司應當從本所中小企業板網上業務專區下載軟件“深交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制作系統新版2.2或以上版本”編制中期報告摘要并生成該文件。該軟件如有更新版本,公司應及時升級); 7.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應當在中期報告披露前一個交易日下午3:30以前將上述文件送達本所,經本所登記確認后,自行在指定報刊披露中期報告摘要。中期報告全文及摘要應同時在指定網站(www.cninfo.com.cn)公布。 公司可以派專人報送上述文件,也可以通過本所中小企業板網上業務專區遠程上傳和發送傳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送。采用后一種報送方式時,公司應當及時將有關原件寄達本所。 二十、本所對公司2006年中期報告進行事后審核。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審核意見后兩個工作日內就相關問題做出書面解釋和說明,并按照本所要求刊登中期報告補充或更正公告。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1 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附件2: 5.1 主營業務分行業、產品情況表 附件3: 5.8 募集資金使用 5.8.1募集資金運用 □適用 □不適用 5.8.2變更項目情況 □適用 □不適用 附件4: 6.2 擔保事項 □適用 □不適用 附件5: 6.6 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 □適用 □不適用 附件6: 6.7 原非流通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諾及其履行情況 □適用 □不適用 附件7: 6.8 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