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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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3日 00:00 中國證券網(wǎng)-上海證券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股票為2.7股。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A股股權登記日為2006年6月26日 ●復牌日:2006年6月28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6月28日起,公司股票簡稱改為“G利嘉”,股票代碼“600696”保持不變 一、通過股 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情況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jīng)2006年4月24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內容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簡介 (1)改革方案要點 公司非流通股東通過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的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流通股獲付2.7股的方式支付對價,獲得其持有的股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流通的權利。 豪盛(香港)有限公司代福建太德投資有限公司支付對價。 (2)非流通股東的承諾 法定承諾事項 參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承諾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特別承諾事項 公司控股股東豪盛(香港)有限公司特別承諾如下: ① 所持有的原利嘉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上市交易。 ② 所持有的原利嘉股份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承諾期期滿后,如在二十四個月內通過上證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價格將不低于每股3.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份等事項,則對該價格作相應除權處理)。 ③ 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shù)量,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shù)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2、方案實施的內容: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實施為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股票為2.7股。 3、對價安排執(zhí)行情況表 注:豪盛(香港)有限公司代福建太德投資有限公司支付對價2045250股。 三、股權登記日、上市日 1、股權登記日:2006年6月26日 2、公司股票復牌及對價股份上市日:2006年6月28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 四、證券簡稱變更情況 自2006年6月28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利嘉股份”改為“G利嘉”,股票代碼“600696”保持不變。 五、股權分置改革實施辦法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對象為“截至2006年6月26 日下午三時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方案的股票對價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計算機網(wǎng)絡,根據(jù)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持股數(shù),按比例自動計入帳戶。每位股東按送、轉股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數(shù)點后尾數(shù)大小排序向股東依次送一股,直至實際送股總數(shù)與本次送股總數(shù)一致,如果尾數(shù)相同者多于余股數(shù),則由電腦抽簽派送。 六、股權結構變動表 七、有限售條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預計時間表(G日為實施后首個交易日) 注1:豪盛(香港)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上市交易;上述承諾期期滿后,如在二十四個月內通過上證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價格將不低于每股3.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份等事項,則對該價格作相應處理)。 注2: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承諾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股份數(shù)量占利嘉股份股份總數(shù)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注3:福建太德投資有限公司理論上可以在G+12個月后流通,但需先償還豪盛(香港)有限公司先行墊付的股份,或取得其的同意。 八、其他事項 1、咨詢辦法: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溧陽路1300號 咨詢電話:021-56715833 傳真:021-56716233 2、財務指標變化: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股本總數(shù)未發(fā)生變化,故每股凈資產、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維持不變。 九、備查文件 1、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2、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6月23日 證券代碼: 600696 證券簡稱: 利嘉股份 編號:臨2006-025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