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國通高新管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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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0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證券簡稱:G國通證券代碼:600444公告編號:2006-010 安徽國通高新管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安徽國通高新管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6年6月17日上午10點30分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3052899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43.61%。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限售流通股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04000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43.42 %;社會公眾股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2899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0.18%。會議由公司副董事長楊作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列席了會議,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鮑金橋律師見證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及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和《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本次會議的召開合法有效。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采用現場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事項: 1、審議通過了《關于與安徽國風塑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施互保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贊成:22530756股,反對:0股,棄權:0股,贊成比例占參加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本公司第二大股東安徽國風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安徽國風塑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回避表決。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由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指派鮑金橋律師出席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國通管業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安徽國通高新管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關于安徽國通高新管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安徽國通高新管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