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行為挑戰證券監管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7日 20:32 財經時報 | |||||||||
姜雷 徐工殊非一般的企業,是行業龍頭,外資收購行業龍頭企業,其用心和用意當然會被外界警覺。向文波正是以此為武器,指徐工被收購意味著中國喪失了戰略產業的主導權 一個民族企業挑戰國際資本大鱷的行動,在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個狂熱網民的自說自
從6月8日起,G三一(600031)執行總裁向文波在其新浪博客上連續撰文,抨擊國際私人股權基金凱雷集團對徐工機械集團的收購是一個美麗的謊言,并稱三一集團則將出價4億美元來競價收購凱雷購買的徐工機械85%的股權。一時間,相關媒體紛紛跟進。 如果沒有隨后G三一一則說明性公告,這場爭論還將持續下去。但市場已經將向文波的博客文章看做是三一集團再次收購徐工的挑戰書。而由此引發的投資者熱捧,已化作了G三一股價連日沖高的動力。 當徐靜蕾的博客點擊超過千萬,潘石屹的博客結集出書,人們至多只是感慨博客的名人效應。而此次向文波先生博客的橫空出世,給證券監管部門提出了一個全新的監管課題——以個人名義在公共網絡平臺傳播影響股價的言論,是否應該受到監管? 股價飆升 向文波顯然在個人行為與職務行為間打模糊牌。在近兩個星期的時間里,他頻頻接受媒體采訪。他甚至已經把對徐工機械轉讓給凱雷集團那部分股權的價格確定在4億美元,高出凱雷6%。 到6月13日,作為上市公司執行總裁的向文波還在對媒體說:“這不是炒作,三一是認真的!毕蛭牟◤娬{,“在寫這幾篇文章之前,我們沒有開過董事會,這是我個人的看法,包括博客也是我個人在管理,但至于這個金額,我們是有溝通的,這個是負責任的,不是在開玩笑或者炒作! 就在同時,G三一的股價在大盤暴跌的情況下逆市上揚,從6月8日到6月10日,數日內漲幅達15%以上。而就在6月13日,G三一的大股東三一集團及其控股子公司三一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共同增股G三一2400萬流通股。 這其中更是充滿玄妙。三一集團的增持分為兩步,第一階段是2005年6月17日至2005年8月17日,三一集團承諾擇機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增持G三一流通股。第二階段是2005年10月11日至2006年10月11日。 三一集團在實施第二階段的增持過程中,同時減持了限售期已過的第一階段增持股。合計減持302.3154萬股,占可減持總量的29.3%。簡單計算,其增持的價格區間為5.99元至11.41元,減持的價格區間為8.6元至11.2元。三一集團減持股份獲利豐厚。 而作為股改試點的第一批股改公司。6月19日,G三一部分限售股將可以按照股改書要求開始在二級市場流通。雖然作為G三一的大股東,三一集團的限售股要等到2007年才能流通。但在此次進入二級市場的1093.69萬股中,由三一集團控制的昆山市三一重機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就達到了500萬股之多。 按照G三一6月13日在二級市場股價收盤11.75元計算,三一重機如果全部套現至少可以套利6000萬元。雖然我們不能斷言,正是因為向文波的博客言論炒熱市場,推高了股價,但將上述事情綜合在一起,不難看出,只要股價不斷抬高,對于G三一的大股東們來說,無疑是大利好。 面對如此影響市場的言行,直到6月15日,G三一董事會才發布公告,稱向文波的觀點是一種博客行為,表達的是個人對徐工改制的看法,尚未上升到實質性推動的階段。 公告稱,公司執行總裁向文波最近在其博客中提出的“愿以4億美元收購徐工集團”及相關文章。其背景是,2003年底,三一集團就參與徐工改制問題進行過認真研究,內部評估的徐工集團50%股權價值2億美元左右。三一集團領導曾先后就與徐工集團合作事宜專程前往徐州,拜訪徐工集團及徐州市有關部門,提出參與徐工改制的愿望,合作的主體是三一集團而非公司。 但這個解釋性公告似乎來得太晚了些。 監管缺失 或許,作為一個喜歡舞文弄墨的老總,通過博客發發自己的感慨無可厚非。但涉及到企業的經營或者市場運作行為,竟然也以這種方式向媒體和公眾表述出來,的確讓人懷疑其動機。 類似的事情在香港也屢有發生,但香港聯交所的處罰力度讓眾多上市公司并不敢鋌而走險。就在去年的10月,聯交所發文,對中海油違規披露信息予以譴責。 2002年10月25日中海油與基金經理及財經傳媒進行的電話會議中,當時的首席財務官邱子磊表示“2002年前九個月賺了7億多美元”。此言于2002年10月26日及28日的報章上被報道出來,該公司的股價亦隨之上升。而就在同年,康師傅也因為向投資銀行的分析員不平等地披露了可能導致股價波動的公司財務資料,遭到聯交所譴責。 聯交所上市主管韋思齊在接受媒體采訪曾表示:聯交所建議公司的行政人員盡量小心,對任何可能影響股價的敏感資料,應拒絕回答。若有公司行政人員出錯,公司有責任立即向市場發出內容清晰明確的公告以作補救。 業內資深人士強調:法規不完善、監管不嚴是產生信息披露不規范的首要原因,而目前網絡技術突破了信息傳遞和信息處理的瓶頸,而相關處罰力度的不足,公開譴責等處罰標準過低使違規信息披露的成本顯得過于廉價。 言論的邊界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有關人士表示,這個問題當然屬于信息披露范疇,博客絕對不是私人日記,也是媒體形式的一種,上市公司總裁從某種程度上是公眾人物,向文波的個人觀點變成一個公眾話題,事實上對股價造成了波動。 在中國上市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體系中,只有指定媒體和兩個證券交易所等渠道,至今網絡載體尚未納入監管范圍。這至少從一個層面看到監管部門對于新生事件的反應能力滯后。而從一般法理而言,未經董事會授權而且是在非指定媒體,對會影響到市場價格的重大事件進行披露,已經違反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原則。證券監管部門或者證券交易所或可以實施停牌,以避免中小股民受到虛假信息的誤導而造成損害。 事實上,信息披露首先是公司的自律行為,上市公司老總應該很清楚哪些話可以講,哪些話不能講,這應該是在上市輔導期就應該完成的培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