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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發布證券上市審核暫行規定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3日 05:42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訊:

  為規范證券上市、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的審核工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上市審核暫行規定》,并于昨日正式對外發布實施。

  根據《規定》,股票、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證券的首次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
市事項,以及被暫停上市證券的恢復上市事項的審核工作,由上證所專門設立的上市委員會完成。上證所將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審核決定。

  每次審核時,上證所在上市委員會委員中選定7名委員參加審核,實際參加審核的委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有一名法律和會計專業人士。經上證所選定參加審核的委員,如與申請人或審核事項存在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應當及時申請回避。

  上市委員會設有工作小組,主要設在上證所上市公司部、債券基金部,并負責接受首次上市申請材料;確認選定的委員能否參加審核;向委員送交審核材料等工作。

  另據悉,上證所已組建新《證券法》實施后的第一屆上市委員會,該委員會由來自財政部、司法部、證監會、滬深交易所以及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券商和大專院校的專業人士共36人組成。

  據《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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