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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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3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證券代碼:600516 證券簡稱:*ST海龍 編號:2006-016 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于2006年6月9日在蘭州蘭炭賓館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任銀光先生召集,由于任銀光先生因公外出,指定公司董事、總經理何世榮先生主持會議。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出席董事7人,董事任銀光先生委托董事何世榮先生代為行使表決權,獨立董事翁雪鶴先生委托獨立董事宋華女士代為行使表決權。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了如下事項: 公司控股股東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簽署了雙方合資合作框架協議,在此基礎上雙方經過多輪協商和洽談達成了由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受讓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公司58%的股權和部分資產及相應債務的產權轉讓意向,轉讓工作正在履行相應程序。 鑒于上述工作需要一定時間并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為了促進海龍科技生產經營,提高績效,為產權轉讓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擬在產權轉讓期間將公司生產經營工作委托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與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本著平等、自愿、有償、互惠互利的原則,擬定了《委托經營合同》。 會議以舉手表決方式7票贊成一致通過了在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產權轉讓期間將公司生產經營工作委托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經營的議案和《委托經營合同》。 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6月9日 證券代碼:600516 證券簡稱:*ST海龍 編號:2006-017 關于公司控股股東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與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 簽署產權轉讓意向書有關事項的公告 接公司控股股東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通知,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9日在蘭州簽署了《產權轉讓意向書》。該意向書約定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所持有的公司58%的股權(11600萬股)和現由公司租賃使用的935畝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直接服務于公司生產經營的部分輔業資產等總價款約55780萬元的產權以承債方式轉讓給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占用公司的資金及其他負債由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承繼。 雙方還在意向書中約定本次轉讓完成后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將履行歸還占用公司資金的義務,并于200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 特此公告。 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6月12日 證券代碼:600516 證券簡稱:*ST海龍編號:2006-018 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于2006年6月12日在公司五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任銀光先生召集并主持,應出席會議董事7人,實出席會議董事7人,獨立董事翁雪鶴先生和獨立董事田中禾先生委托獨立董事宋華女士出席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事項: 1、根據總經理提名聘任李華臣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陳立勤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 2、為了緩解公司資金緊張的狀況,同意公司向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借款4000萬元人民幣。雙方以合同約定借款的具體事宜。 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6月12日 附:李華臣先生簡歷 李華臣,男,漢族,研究生學歷,1963年5月11日出生,歷任撫順新撫鋼財務部科長、副部長、撫順新撫鋼總會計師、撫順市政府資金辦副主任,現任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證券代碼:600516證券簡稱:*ST海龍 編號:2006—019 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股票*ST海龍已連續三天達跌幅限制,并于2006年6月12日發布公告,由于工作人員工作失誤,在公告中將跌幅限制誤寫為漲幅限制,特此更正,并向廣大投資者深表歉意。 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6月12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