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證券 > 正文
 

中油龍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等)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0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股票代碼:600772 股票簡稱:ST龍昌 編號:臨2006—028

  中油龍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中油龍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法院”)的《通知》(2006)滬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13號、《應訴通知書》(2006)滬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13號和《舉證通知書》(2006)滬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13號,現將本公司由于擔保合同糾紛所涉及該訴訟的情況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況

  原告中國電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投資”)訴被告本公司擔保合同糾紛一案。

  事實與理由:1997年10月14日和1997年12月13日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國際”)與香港丹誠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丹誠”)簽署了兩份資金拆借協議,約定由香港丹誠向中電國際拆借資金550萬美元和300萬美元,拆借時間分別為三個月和兩個月;1997年10月14日與1997年12月15日,本公司先后兩次向中電國際當時的母公司中電投資出具擔保書,就香港丹誠向中電國際拆借前述兩筆資金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998年4月20日和1998年5月18日該兩筆拆借資金分別到期,但香港丹誠并未依約歸還拆借資金。1998年9月,中電投資依據本公司出具的擔保書中“如屆時香港丹誠不能按時還本付息,其所欠款項全部由我公司即時承付”之承諾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2003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認為:“中電投資應取得判定中電國際與香港丹誠之間資金拆借事實成立的生效裁定后,進行本案訴訟。在中電國際和香港丹誠未就借款合同糾紛另案訴訟并獲得裁決之前,中電投資起訴本公司承擔擔保責任,其條件尚不成熟,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應予駁回。”

  2004年5月2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訴訟庭對中電國際與香港丹誠之間的訴訟作出判決,判定“被告”(即香港丹誠)需支付原告人(即中電國際)8,693,325.50美元及金額8,500,000美元之利息,該利息由2004年4月15日起直至此日按年息8%利率計算,此后直至付清(或按支付時相等值的港元)按判決利率計算,以及固定訴訟費1,550港元。

  二、本案各方當事人

  原告:中電投資

  第一被告:本公司

  三、訴訟請求

  (一)要求被告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支付原告債務本金、費用8,693,325.50美元及相應利息(截止2006年5月15日為1,416,666美元),支付香港法院訴訟費1,550港元。

  以上折合人民幣80,881,466.00元

  (二)要求被告承擔本案全部的訴訟費用。

  四、董事會意見

  由于本案目前尚在起訴階段,此次擔保合同糾紛尚未對本公司構成實質性影響,故本公司無法估計本次公告的訴訟對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五、備查文件

  1、《通知》(2006)滬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13號

  2、《應訴通知書》(2006)滬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13號

  3、《舉證通知書》(2006)滬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13號

  特此公告

  中油龍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00六年六月九日

  證券代碼:600772證券簡稱:ST龍昌 編號:2006-029

  中油龍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暫緩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告

  中油龍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因大股東占用資金和巨額違規擔保的問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已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經營已極端困難。為保證公司2005年度定期報告的披露,本公司及董事會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公司在編制年報中發現存在二個重大問題,是公司披露2005年度定期報告無法逾越的障礙:

  一、由于目前年報初稿中對應收大股東關聯方款項壞帳計提按正常帳齡法對財務風險估計不足,公司正在商討采用個別計提法進行穩健計提,但公司目前對采用何種計提標準的依據不足,無法確定該計提比例是否合理;

  二、公司董事會于2005年4月28日已做出了《關于重大會計差錯調整議案》,公司董事會已明確要求追溯調整。但由于公司上述事項涉及虛假記載,相關事實公安機關正在調查,未調查清楚之前,公司及

會計師事務所缺乏相應的依據無法進行相應調帳,因此公司認為在暫時無法追溯調整的情況下,編制后的年報也無法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如果披露出去對廣大投資者也是不負責任的,是某種意義上的誤導。

  由于上述客觀原因的限制,本公司暫時無法編制出符合

證監會、交易所規定的2005年年度報告,鑒于公司目前的特殊情況,公司認為待公安機關、貴局核實案情后再根據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依法披露年報為宜。因此公司目前只能暫緩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特此公告

  中油龍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六月九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愛問(iAsk.com)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