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新電碳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第一大股東所持股份繼續凍結的公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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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0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股票簡稱:ST東碳股票代碼:600691 編號:臨2006-17 東新電碳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第一大股東所持股份繼續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2006年6月8日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06司凍200號)通知,四川省宜賓市林鳳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與四川香鳳企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繼續凍結四川香鳳企業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社會法人股22,082,299股(該股份已經辦理質押)。凍結起止日為:2006年6月8日至2006年12月7日。 特此公告 備查資料: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 東新電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六年六月九日 證券代碼:600691 證券簡稱:ST東碳 編號:臨2006-18 東新電碳股份有限公司訴訟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根據本公司“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規定,公司經理層于2006年6月8日報告: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成都辦事處訴本公司向原中國銀行自貢市分行借款1201萬元及成都西部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擔保糾紛一案,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做出(2006)川民終字第27號《民事判決書》(詳見2006年6月8日《上海證券報》)后,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8日下達了(2006)執字第35號《執行通知書》。要求本公司自收到通知書3日內自動履行義務,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支付遲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執行通知書 東新電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6月9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