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資創新 分離型可轉債成新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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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9日 02:25 新聞晨報 | |||||||||
□晨報記者 曹西京 自G唐鋼(資訊 行情 論壇)宣布發行分離型可轉債券后,昨天G云天化(資訊 行情 論壇)也披露將采取同樣方式再融資。至此,擬發行分離型可轉債的公司達到5家。業內人士認為,這種新的再融資方式可降低上市公司融資成本,也可滿足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只要權證市場活躍,這種融資方式會受歡迎。
一次發行兩次融資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分離型可轉債券中的公司債券和認股權分別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的,應當分別上市交易。這說明該品種是捆綁發行,分離上市。與此前一般可轉債相比,分離型可轉債發行時無償派發認股權證,但上市后權證和債券分開交易。也就是說,在二級市場流通的可轉債變成不可轉股的純粹企業債,而認股權證同時上市,也可在行權期間按發行時行權價購買相關公司發行的新股。對公司來說,等于先發行企業債,再發行新股,當然,能否發行成功要看投資者是否行權。 G新鋼釩(資訊 行情 論壇)證券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由于發行時含權證,分離型可轉債利率可能略低于傳統的可轉債。而且采取這種再融資方式,公司股本是逐漸增加的,每股收益短期不會波動太大。至于附送的認股權證能否融資,要看到時是否有人行權,而這又取決于公司股價、行權價與認股權證的價格,變數很大。只有股票漲上去,才有可能行權,因此對公司約束也很大。 渤海證券的何翔認為,與普通可轉債相比,由于債券不能轉股,對發行人來說,分離型可轉債還本付息壓力更大。但由于目前我國對于權證的發行條件十分嚴格,而可轉債的發行則相對較為寬松,分離交易的可轉債使一些沒有權證發行資格的上市公司可通過發行該轉債間接發行權證,也降低了其債券發行成本。 投資需改變思維 國泰君安研究員認為,根據規定,“分離型可轉債所附認股權全部行權后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債券金額”。上述5公司權證發行數量不確定,相對原先的可轉債,這類轉債對權證的條款設定相對簡單,可將權證出售給追求高風險偏好的投資者,同時把可轉債的債券部分出售給低風險偏好者,滿足了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 從5家擬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公司的條款看,認股權證存續期都設為兩年,行權期為連續幾天而不是一天,都打算向老股東優先配售。興業可轉債基金經理認為,分離交易可轉債權證存續期短于轉債,如果上市后不及時拋售到時可能成廢紙一張,而對應的債券利率相對較低,對投資者來說,需及時拋售或行權,否則利益受損。此外,該品種行權需再繳款,發行時確定行權價后不可再向下修正等特征,也使得投資風險加大。但如果相應權證價格不錯,收益也大于原來的可轉債。 第一創業一位保薦人稱,由于權證受歡迎,發行交易分離可轉債使券商包銷風險減輕。但按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于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因此行權價只能上浮而不能下浮,如果發行后股價下跌,今后行權可能性較小。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