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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大顯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8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747證券名稱:大顯股份編號:臨2006-16

  大連大顯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1、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8股的轉增股份。

  2、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A股股權登記日為2006年6月9日。

  3、除權日:2006年6月12日,因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利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在股權登記日次日對公司股票做除權處理,并計算除權價。

  4、公司股票復牌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6月13日,當日公司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

  5、自2006年6月13日起,公司股票簡稱改為“G大顯”,股票代碼“600747”保持不變。

  一、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情況

  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現場召開時間為2006年5月29日,網絡投票時間為:2006年5月25日、5月26日、5月29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大連大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資本公積金向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議案》,表決結果如下:參加表決的全體股東的贊成率為99.1%,其中流通股股東的贊成率為93.06%,非流通股股東的贊成率為100%。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刊登在2006年6月13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內容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簡介

  (1)對價安排的形式和數量

  本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是以大顯股份現有流通股本358,668,461股為基數,用資本公積金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得8股的轉增股份,非流通股股東以此獲得上市流通權。若換算成送股方式,該對價安排相當于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送3.15股。

  (2)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中除大連大顯集團有限公司外的其他股東———大連華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鑫鑫商貿公司、沈陽北泰方向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永新彩色顯像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天正容光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承諾:持有大顯股份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控股股東大連大顯集團有限公司做出特別承諾:持有大顯股份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三十六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數量占大顯股份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大顯集團承諾在2006年9月底前將大顯股份購買大顯集團的但尚未過戶的資產過戶到大顯股份名下,承諾在2006年5月底前采取現金清償、紅利抵債、以股抵債、以資抵債等方式償還占用大顯股份的43,069,427.62元資金。

  2、方案實施的內容: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實施為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8股轉增股份。

  3、對價安排執行情況表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對象為股權登記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方案的股票對價根據流通股股東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持股數,按比例劃入其帳戶。每位流通股股東按所獲對價股票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登記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三、股權登記日和上市日

  1、股權登記日:2006年6月9日。

  2、除權日:2006年6月12日,因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利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在股權登記日次日對公司股票做除權處理,并計算除權價。

  3、公司股票復牌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6月13日,當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

  四、證券簡稱變更情況

  自2006年6月13日起,公司股票簡稱改為“G大顯”,股票代碼“600747”保持不變。

  五、股權結構變動表

  大顯股份股權分置改革前后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六、有限售條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預計時間表

  流通股股東獲得的對價股份,在方案實施后的首個交易日即可上市流通。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于對價實施后的首個交易日即獲得流通權,但其股份的流通應根據限售承諾的安排執行,其限售數量及流通時間承諾如下:

  注1: 大連大顯集團有限公司承諾:持有大連大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3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注2: 其余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在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七、備查文件

  1、大連大顯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正文修訂稿);

  2、大連大顯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3、德邦證券有限公司關于大連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保薦意見書及補充保薦意見書;

  4、遼寧華夏律師事務所關于大連大顯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見書及補充法律意見書;

  5、遼寧華夏律師事務所關于大連大顯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大連大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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