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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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7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華夏債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2006年第1號
基金管理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華夏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2]61號文批準公開發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摘要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6年4月23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6年3月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16號文批準,于1998年4月9日成立的中國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基本信息如下: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總經理:范勇宏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時間:1998年4月9日 注冊資本:13800萬元 存續期間:100年 電話:(010)88066688 傳真:(010)88066566 聯系人:張弘弢 股權結構: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凌新源先生:董事長,碩士。現兼任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曾任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中國鋼鐵工貿集團公司總裁助理、中國冶金進出口總公司總裁助理、北京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業務部副經理。 范勇宏先生:副董事長、總經理,博士。曾任華夏證券有限公司總裁助理、華北業務總監、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四營業部總經理、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干部。 李民吉先生:董事,碩士。現任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曾任中國光大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上海證券業務部負責人、華夏證券有限公司東四十條營業部總經理、武漢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副總經理、首創證券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兼北京科技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總裁。 范劍先生:董事,碩士。現任西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曾任中國煤炭工業進出口集團公司市場部副總經理。 李洋先生:董事,學士。現任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資產保全部總經理。曾任北京市財政局外事財務處處長。 王邦志先生:董事,碩士。現任中國科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曾任中國科技國際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信貸部項目經理、證券總部總經理。 王連洲先生:獨立董事,學士。現已退休。中國《證券法》、《信托法》、《基金法》3部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組織者和參與者。曾在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印制造幣局工作。 龍濤先生:獨立董事,碩士。現任海問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央財經大學會計系副教授。曾在畢馬威國際會計公司紐約分部從事審計和財務分析工作。 涂建先生:獨立董事,學士。現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資產管理中心主任,并兼任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專家委員會委員。 魯明泓先生:獨立董事,博士。現任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哥倫比亞大學客座研究員。曾在美國哈佛大學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劉芳勤女士:獨立董事,高級經濟師,學士。現已退休。曾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朝陽支行副行長、吉林省長春市計劃委員會副處長。 滕天鳴先生:執行副總經理,碩士。曾任公司總經理助理、工會主席和機構理財部總經理等。 方瑞枝女士:督察長,碩士。曾在中國金融出版社工作。 周偉明先生:監事,碩士。現任西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發展中心高級研究員、市場研究部經理、副總經理。曾任江蘇聯合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研究發展部研究員、上海分部經理。 張鳴溪先生,監事,學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現任北京證券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執行總經理、財務總監。曾任華夏證券有限公司并購業務管理部常務副總經理、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投資銀行總部副總經理,中華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 瞿穎女士:監事,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業務主管。曾就職于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泰康人壽保險公司。 2、本基金基金經理 韓會永先生,經濟學碩士。曾任職于招商銀行北京分行。2000年加入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研究發展部副總經理、基金經理助理。現任華夏債券基金經理。 3、本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和職務如下: 范勇宏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滕天鳴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王亞偉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華夏大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劉文動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 楊愛斌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總監。 石波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副總監、股票投資部執行副總經理、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文鳴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總經理。 張益馳先生:興華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程海泳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 4、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1、基金托管人概況 公司法定中文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交通銀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稱: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蔣超良 注冊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郵政編碼:200336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郵政編碼:200120 注冊時間:1987年3月30日 注冊資本:390.7億元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5號 聯系人:張詠東 電話:021-68888917 交通銀行是中國第一家全國性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自1987年重新組建以來,交通銀行各項業務和機構建設持續健康發展,目前在我國137個大中城市設有分支行,全行員工5萬余人,截至2005年末,資產總額為14234.39億元人民幣,實現稅后利潤92.49億元人民幣。根據《銀行家》雜志最新排名,交通銀行按資產總額排名世界1000家大銀行中第89位。2005年6月23日,交通銀行成功在香港主板市場上市,成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內地商業銀行。1998年被《歐洲貨幣》評為中國最佳銀行,1999年被《環球金融》評為中國最佳銀行,2005年被《金融亞洲》評為中國最佳銀行。 交通銀行總行設資產托管部,現有員工60余人。現有員工具有多年基金、證券和銀行的從業經驗,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并具有經濟師、會計師、工程師和律師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員工的學歷層次較高,專業分布合理,職業技能優良,職業道德素質過硬,是一支誠實勤勉、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奮發向上的資產托管從業人員隊伍。 2、主要人員情況 張建國先生,交通銀行行長,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1997年6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長、黨委常委;1998年9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國際業務部總經理;2001年9月任交通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 2004年5月任交通銀行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 王濱先生,交通銀行副行長,主管交通銀行資產托管業務,南開大學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曾任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交通銀行天津分行行長、交通銀行北京分行行長。2006年1月至今任交通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兼北京分行黨委書記。 阮紅女士,交通銀行資產托管部總經理,復旦大學企業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具有近二十年銀行金融從業經驗,在銀行經營管理方面具有豐富的理論與實踐經驗。曾任交通銀行調研部副主任科員、交通銀行辦公室秘書處主任科員、交通銀行辦公室綜合處副處長兼宣傳處副處長、交通銀行辦公室綜合處處長、交通銀行海外機構管理部副總經理、總經理、交通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2006年1月至今任交通銀行資產托管部總經理。 3、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2005年底,交通銀行共托管證券投資基金31只,包括普惠基金、安順基金、漢興基金、裕華基金、興科基金、安久基金、科匯基金、科訊基金、久富基金、華安創新基金、科瑞基金、國泰金鷹增長基金、華夏債券基金、湘財合豐系列基金(成長、周期、穩定)、鵬華普天系列基金(債券、收益)、海富通精選基金、博時現金收益證券投資基金、易方達5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融通行業景氣證券投資基金、鵬華中國50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金鷹中小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益價值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寶利證券投資基金、國聯優質成長證券投資基金、銀河銀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銀華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湘財風險預算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等基金、萬家公用事業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了2只QFII基金———日興中國人民幣國債母基金、日興AM中國人民幣A股母基金,同時交通銀行也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兩家托管行之一。托管總規模近1000億元。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總經理:范勇宏 電話:(010)88066688 傳真:(010)88066508 聯系人:吳志軍 2、代銷機構: (1)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蔣超良 客戶服務電話:95559 傳真:(021)58408842 聯系人:曹榕 (2)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客戶服務電話:95533 傳真:(010)67598409 聯系人:曲華蕊 (3)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 傳真:(021)62583439 聯系人:韓星宇 (4)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10、24、2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10、24、25層 法定代表人:馬國強 電話:(0755)82493561 傳真:(0755)82492062 聯系人:盛宗凌 (5)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黎曉宏 電話:400-8888-108 傳真:(010)65182261 聯系人:權唐 (6)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唐山路218號 辦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53594566-6507 傳真:(021)53858549 聯系人:孫麗、李瑩瑩 (7)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貝路1030號海龍王大廈 辦公地址:北京朝陽區新源南路6號京城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東明 電話:(010)84864818-63266 傳真:(010)84865560 聯系人:陳忠 (8)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36、38、41、42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話:(020)87555888 傳真:(020)87557985 聯系人:肖中梅 (9)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陸家嘴東路166號中保大廈19樓 法定代表人:蘭榮 電話:(021)68419974 傳真:(021)68419867 聯系人:楊盛芳 (10)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電話:(010)66568613、66568587 傳真:(010)66568536 聯系人:郭京華 (11)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新華下路特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漢口路130號長江證券大廈5F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電話:(027)65799560 傳真:(027)85481532 聯系人:畢艇 (12)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電話:(021)54033888 傳真:(021)54030294 聯系人;孫洪喜 (13)西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重慶市渝中區臨江支路2號合景國際大廈A幢22-25層 辦公地址:重慶市渝中區臨江支路2號合景國際大廈A幢22-25層 法定代表人:張引 電話:(023)63786187、63786240 傳真:(023)63786312 聯系人: 陳國才 (14)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B座10-16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B座10層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電話:(010)68431166 傳真:(010)88018657 聯系人:任杰、馬嘉倫 (15)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江蘇省蘇州市十梓街298號 辦公地址:蘇州市石路愛河橋26號 法定代表人:吳永敏 電話:(0512)65581136 傳真:(0512)65588021 聯系人:方曉丹 (16)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廣州市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主樓五樓 辦公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主樓六樓 法定代表人:吳張 電話:(020)87320991 傳真:(020)87325036 聯系人:皇繁豫 肖潔雯 (17)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電話:(025)84457777-882、721 傳真:(025)84579879 聯系人:袁紅彬 (18)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16-26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21樓 法定代表人:胡繼之 聯系電話:(0755)82133066 傳真:(0755)82133302 聯系人:林建閩 (19)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泉城路180號齊魯國際大廈5層 辦公地址:濟南市泉城路180號齊魯國際大廈5層 法定代表人:段虎 電話:(0531)5689690 傳真:(0531)5689900 聯系人:羅海濤 (20)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青島市東海路28號 辦公地址:青島市東海西路28號 法定代表人:史潔民 電話:(0532)5023457 傳真:(0532)5022025 聯系人:丁韶燕 (21)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9-4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40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電話:(0755)82943511 傳真:(0755)82943237 熱線: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聯系人:黃健 (22)山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號山西國貿中心 辦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號山西國貿中心 法定代表人:吳晉安 聯系電話:(0351)8686766、8686708 傳真:(0351)8686709 聯系人:鄒連星、劉文康 (23)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大道720號20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號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電話:(021)58550028 傳真:(021)50366868 聯系人:盛云 (24)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解放南路123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解放南路123號 法定代表人:鐘偉華 電話:(020)83270846 傳真:(020)83270505 聯系人:陳新 (25)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樓區大鐘亭8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大鐘亭8號 法定代表人:張華東 電話:(025)83364032 傳真:(025)83364032 聯系人:石健 (26)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4、16、17層 法定代表人:魏云鵬 電話:(0755)83516094 傳真:(0755)83516199 聯系人:高峰 (27)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長沙市黃興中路63號中山國際大廈12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銀城東路139號華能聯合大廈5樓 法定代表人:陳學榮 電話:(021) 68865020 傳真:(021) 68865938 聯系人:陳偉 (28)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安外大街2號安貞大廈3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外大街2號安貞大廈3層 法定代表人:王少華 電話:(010)64482828-390 傳真:(010)64482090 聯系人:馬澤承 (29)國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江蘇省無錫市縣前東街8號 辦公地址:無錫市縣前東街8號國聯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范炎 電話:(0510)2831662 傳真:(0510)2831589 聯系人:袁麗萍 (30)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15-1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電話:(021)68816000 傳真:(021)68817271 聯系人:張琦、陳建東 (31)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長春市人民大街138-1號 辦公地址:長春市自由大路1138號 法定代表人:李樹 電話:(0431)96688-99、(0431)5096733 傳真:(0431)5680032 聯系人:高新宇 (32)金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寶路36號證券大廈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號時代金融中心17層 法定代表人:鄭輝 電話:(0755)83025695 傳真:(0755)83025625 聯系人:金春 (33)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陜西街239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號時代金融中心18樓(深圳總部) 法人代表:張慎修 電話:(0755)83025430 傳真:(0755)83025991 聯系人:楊玲 (34)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128號 辦公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128號 法定代表人:李煒 電話:(0531)2024184 傳真:(0531)2024197 聯系人:付英梅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并及時公告。 (二)注冊登記機構: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總經理:范勇宏 電話:(010)88066688 傳真:(010)88066566 聯系人:毛偉 (三)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11層 法定代表人:王立華 電話:(010)88092188 傳真:(010)88092150 聯系人:楊科 經辦律師:吳冠雄 劉艷 (四)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昌路56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湖濱路202號普華永道中心11樓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電話:(021)63863388 傳真:(021)63863300 聯系人:陳兆欣 經辦注冊會計師:汪棣 許康瑋 四、基金的名稱 本基金名稱:華夏債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本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在強調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較高的當期收入和總回報。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投資范圍:限于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包括可轉債)等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采取久期偏離、收益率曲線配置和類屬配置等積極投資策略,發現、確認并利用市場失衡實現組合增值。這些積極投資策略是在遵守投資紀律并有效管理風險的基礎上作出的。 1、久期偏離是根據對利率水平的預期,在預期利率下降時,增加組合久期,以較多地獲得債券價格上升帶來的收益,在預期利率上升時,減小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 2、收益率曲線配置是在確定組合或類屬久期后,確定采用集中策略、兩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配置,以從長、中、短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 3、類屬配置包括現金、各市場債券及各債券種類間的配置。類屬配置主要根據各部分的相對投資價值確定,增持相對低估、價格將上升的類屬,減持相對高估、價格將下降的類屬,借以取得較高的總回報。 組合構建與調整是自上而下確定投資策略和自下而上個券選擇相互結合的過程。在研究、決策、組合構建與調整過程中,我們重視對投資風險的管理。我們運用結構化、嚴格的方法管理風險,通過久期、平均信用等級、個券集中度等指標,將組合的風險控制在合理的水平。風險報告與業績分析則為基金經理把握投資風險、了解投資策略的效果提供了支持和獨立的視角。在此基礎上,通過各種積極投資策略的實施,有意識地承擔有價值的風險,追求組合較高的回報。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評價基準設定為“53%中信標普銀行間債券指數+46%中信標普國債指數+1%中信標普企業債指數”。 本基金業績評價基準自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管理人每半年審核一次,如所用基準不再符合本基金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將對其進行調整,新基準在最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在更具代表性的新債券市場指數推出、債券市場發生重大變動等情況下,本基金管理人還可根據投資目標和投資政策,臨時確定變更基準指數,并及時公告。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相對低風險的品種,其長期平均的風險和預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和平衡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十一、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于2006年4月17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06年3月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2、報告期末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3、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明細 4、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的,也沒有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 (2)基金的其他資產構成 單位:元 (3)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下述基金業績指標不包括持有人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計入費用后實際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數字。基金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 (一)基金業績 (二)基金份額收益分配情況表 單位:元/每份基金 十三、費用概覽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銷售服務費; (4)證券交易費用;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信息披露費用; (7)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費用。 2、與基金運作有關費用的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6%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6%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6%÷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2%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B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3%。本基金銷售服務費將專門用于本基金的銷售與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基金管理人將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對該項費用的列支情況作專項說明。 在通常情況下,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資產凈值的0.3%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3%÷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4)本條第(一)條第1款第(4)至第(7)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關合同等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4、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據基金規模等因素協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本基金不收取贖回費用。 2、申購費 (1)本基金現有A、B、C三類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申購時收取前端申購費用,B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贖回時收取后端申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前/后端申購費用,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投資者可自行選擇申購A類、B類或C類基金份額。 投資者選擇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前端申購費用按申購金額采用比例費率。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費率如下: 投資者選擇申購B類基金份額的,后端申購費用按申購金額采用比例費率,費率按持有時間遞減,具體費率如下: 投資者選擇申購C類基金份額的,前/后端申購費用為0,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銷售服務費用情況見本節第(一)條第2款第(3)項規定。 (2)本基金的申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對部分基金投資人費用的減免不構成對其他投資人的同等義務。 (4)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申購費率、贖回費率或收費方式,最新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收費方式在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如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最遲將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3、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份額的計算 如果投資者選擇申購A類基金份額,則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前端申購費率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前端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B類基金份額凈值 如果投資者選擇申購B類基金份額,則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A/B類基金份額凈值 如果投資者選擇申購C類基金份額,則申購份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份數=申購金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份額份數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例一:假定T日的A/B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兩筆申購金額分別為10,000元、100萬元,如果投資者選擇交納前端申購費用,各筆申購負擔的前端申購費用和獲得的基金份數計算如下: 如果該投資者選擇交納后端申購費用,各筆申購獲得的基金份數計算如下: 如果該投資者選擇申購C類基金份額,該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99元,則各筆申購獲得的基金份數計算如下: (2)贖回金額的計算 如果投資者申請贖回A類基金份額,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數×T日A/B類基金份額凈值 如果投資者申請贖回在募集期內認購的B類基金份額,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A/B類基金份額凈值 后端認購費用=贖回份數×基金份額面值×后端認購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后端認購費用 其中,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 如果投資者申請贖回在基金開放后申購的B類基金份額,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A/B類基金份額凈值 后端申購費用=贖回份數×申購日A/B類基金份額凈值×后端申購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后端申購費用 如果投資者申請贖回C類基金份額,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數×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二:假定某投資者在T日贖回10,000份A類基金份額,該日A/B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50元,則其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金額=10,000×1.250=12,500元 例三:假定某投資者在設立募集期內認購本基金份額時選擇交納后端認購費用,并分別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兩年半后贖回10,000份,贖回當日的A/B類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025、1.080和1.140元,各筆贖回扣除的后端認購費用和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例四:假定某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份額當日的A/B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該投資人選擇交納后端申購費用,并分別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兩年半后贖回10,000份,贖回當日的A/B類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230、1.300和1.360元,各筆贖回扣除的后端申購費用和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例五,假定某投資者申請贖回10,000份C類基金份額,該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05元,則其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金額=10,000×1.205=12,050元 (3)T日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公告。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B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各類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發售在外的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4、轉換費 (1)基金轉換費:無。 (2)轉出基金費用:按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應收的贖回費收取費用,如該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費模式購買,需收取正常贖回時應收的后端申購費。 (3)轉入基金費用:對轉入基金申購費費率進行優惠,收取優惠申購費,細則如下: ①申購贖回費大于零的基金之間的轉換 第一,前端或后端收費模式基金I轉入前端收費基金II(I→II) 如果II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比I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高,則其差額部分即為轉入II基金時的優惠申購費率;反之,則轉入II基金時的申購費率優惠至0。 特例處理:由于華夏紅利申購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前端申購費率為固定費用500元,對于轉換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A類或B類華夏債券基金份額轉入華夏紅利前收費收取固定申購費用500元。 第二,前端或后端收費模式基金I轉入后端收費基金II(I→II) I基金持有到后端申購費率為0的年限,即視為轉入II基金的已持有期。例如,A類或B類華夏債券基金份額轉入華夏大盤精選后收費,轉入時即視為已持有華夏大盤精選滿5年。 ②申購贖回費為零的基金(目前包括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與申購贖回費大于零的基金之間的轉換 第一,其他基金轉入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 因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申購費和贖回費為0,轉換時等同于正常申購。 第二,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轉入其他基金前端收費 優惠費率=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轉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0。 第三,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轉入其他基金后端收費 在計算轉入基金的持有年限時,其持有期從買入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基金份額的時間開始計算。為處理申(認)購時間不同的多筆基金份額的轉出,對轉出基金的持有時間的確定有特殊規定,即每當有基金新增份額時,均調整持有時間,計算方法如下: 調整后的持有時間=原持有時間*原份額/(原份額+新增份額) ③申購贖回費為零的基金之間的轉換(目前包括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不收取轉換費用。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1、更新了“二、釋義”的內容,增加了對“銷售服務費”、“基金份額類別”的解釋; 2、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況”、“主要人員情況”等; 3、對“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況及相關業務經營情況進行了更新; 4、更新了“五、相關服務機構”的銷售機構的相關信息;新增了“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齊魯證券有限公司”代銷機構信息; 5、更新了“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新增了三家直銷機構理財中心,更新了代銷機構的網址及客戶服務電話。增加了對基金份額類別的描述,增加了債券基金C類的申購份數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6、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資”中業績比較基準的名稱及基金投資組合報告部分; 7、更新了“十、基金的業績”,該部分內容均按有關規定編制,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相關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8、更新了“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的內容,調整了增加債券基金C類后的收益分配原則; 9、更新了“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的內容,費用類別中增加了銷售服務費、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與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基金轉換業務等; 10、更新了“二十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中 “客戶服務電話號碼; 11、更新了“二十二、其他應披露事項”,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說明書更新截止日以來涉及本基金的相關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七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