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備忘錄:股改公司4個交易日內須出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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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2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王璐 針對此前部分上市公司在股改過程中拖延不決、方案“難產”以及停牌時間過長的問題,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第十三號)》,對停牌期限做出嚴格規定。
《備忘錄》規定,上市公司在進入股改程序后、披露股改方案前,最多停牌4個交易日,即在周一披露關于進行股改的提示性公告時,公司必須在公告中明確說明將在周五之前披露股改的相關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在周五須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動議,下一交易日復牌。 上市公司在披露股改的相關文件后,公司董事會應當在十日內公告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溝通協商的情況和結果,并申請復牌。公司董事會如果未能在十日公告溝通協商情況和結果的,應當取消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并申請股票復牌。 從《備忘錄》發布的時間推斷,本周推出的第34批股改公司及以后將推出的股改公司應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最新消息,昨日有第34批股改公司中的魯北化工、南寧百貨、工大首創、望春花四家公司因無法如期披露股改方案,取消了本次股改動議,下周一復牌。 《備忘錄》同時表示,在本備忘錄公布之日之前已經進入股改程序且尚未披露股改方案的公司停牌期限不受上述時間限制,但督促公司盡快披露股改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第34批股改公司名單公布當日,股改方案難產現象就非常嚴重。根據統計,30家進入股改程序的公司中,僅有5家公布方案,未出股改方案的公司占比達83%,這一比例創下全面股改以來的新高。 有關專家分析指出,股改公司方案“難產”的原因多種多樣,但無論何種原因最終結果就是造成股票的長期停牌,這在信息不對稱、中小投資者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容易產生內幕交易和股價操縱。特別是股改進人攻堅階段,一批績差公司股改大多采用資產重組手段的情況下更是如此。因此,上證所此次對那些光見名字不見方案的股改公司下猛藥,將有效遏制個別公司“干打雷不下雨”的現象。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