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發布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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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1日 11:29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本報北京5月30日訊 記者李俠報道 為貫徹落實《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提高保薦業務質量,規范保薦人的盡職調查工作,中國證監會今天發布了《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對保薦人對擬推薦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進行全面調查工作進行了全面詳細的規定。根據《準則》,非公開發行證券的,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參照本《準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該《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準則》明確要求,凡涉及發行條件或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保薦人均應當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并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形成發行保薦書,同時應建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制度。 《準則》規定,對發行人公開發行募集文件中無中介機構及其簽名人員專業意見支持的內容,保薦人應在獲得充分的盡職調查證據并對各種證據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獨立判斷。對發行人公開發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機構及其簽名人員出具專業意見的內容,保薦人應當結合盡職調查過程中獲得的信息,對專業意見的內容進行審慎核查。對專業意見存有異議的,應當主動與中介機構進行協商,并可要求其作出解釋或出具依據;發現專業意見與盡職調查過程中獲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應當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復核,并可聘請其他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服務。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