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限制政策中的計劃思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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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0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葉檀 國六條細則終于出臺。建設部等九部委出臺三限制———限比重、限面積、限價格,彰顯此輪調控的肅殺之氣。按此規定,今后,在各地新開工的住宅建設項目中,地方建設部門將對住房面積、銷售價格等事先做出明確限制性規定,不合規者不能開工。自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包括含經濟適用住房
這說明,中央有關部門的判斷與民眾基本一致,即此輪房價瘋漲是地方政府、開發商與投機者聯合哄抬所致。因此,國六條細則吸取了前幾輪調控無果而終的教訓,用具體的量化標準扼住房價的咽喉。與以往大而化之的調控方法相比,具體標準總是更易于操作,也更容易達到預期目標。 新調控細則也證明了另一個理論,即一旦政府開始用行政之手干預市場,必將由點及面,由宏觀到微觀,直至最后提出具體的方案與指標———這條哈耶克所稱的通往奴役之路,或可以說是通往行政經濟的必經之路。否則,政府的調控往往會被一道道中間階層扭曲,無法準確傳導政府的意圖。具體到房地產市場,只要政府不放棄土地所有權和交易權,強力的行政調控、大踏步地向行政經濟轉向,幾乎是我們惟一的選擇。 土地作為極度稀缺資源,政府一直在保證社會成員占用的公平性與資源利用的有效性之間左右搖擺,這種搖擺所導致的結果就是現在我們所看到的,行政與市場夾雜不清、政策導向曖昧難明,在社會上制造出極度的投機氣氛。 此次中央政府終于重拳出擊,固然是擊破目前房地產泡沫的不得不然之舉。但此時我們應該記住,調控房地產市場的經濟與道德成本不該只由房地產商來背負。房地產商固然熱衷于追逐泡沫,但行政權力無限制地干預與攫取利益才是產生泡沫的那一小塊肥皂。 房地產既要講求公平,同時也是一個市場。如今,用類似于計劃經濟的手段加以調控,而對地方政府在土地批租等源頭利益上的尋租不加控制的話,其結果就是,大量的企業主流出房地產市場,尋找投入產出回報更高的行業。 此輪調控雖然板子打在房地產商頭上,卻痛在地方政府的心頭,透過表象,我們依稀看到了各級政府對于財富分配主導權的爭奪。這一政策讓人擔心的問題還有,市場如何接納政府規定的強制限價,還是會通過其他收費暗渡陳倉? “三限制”賦予建設部極大的權力,他們能夠慎用權而不擅權嗎?他們一定會公平地定標準、定比重、確定合理的價格上限嗎?從以往的紀錄和那些讓人記憶猶新的發言來看,很難。 此中的關鍵在于,政府應該退出經營主體的角色,通過適度的公共財政支出,讓房地產商在廉價房中也能得到均衡收益,而不是自己大發利市,卻將責罵與住房公平之責一古腦地推給他人。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