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快清欠的通知及以股抵債操作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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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9日 05:39 中國證券報 | |||||||||
各上市公司: 清理上市公司資金占用,是維護上市公司資產完整、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一項重要工作。按照《國務院批轉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的通知》(國發[2005]34號,以下簡稱“國發34號文件”)的要求,各上市公司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解決控股股東侵占上市公司資金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各種措施,加快清欠進度,確保實現年內完成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存在資金占用問題的各上市公司董事會要把清欠工作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切實抓緊抓好。公司全體董事對清欠工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公司董事長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上市公司要按照所在地證監局、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時報告清欠工作情況。各證監局將根據公司董事會的清欠工作表現,衡量公司董事對公司應盡的勤勉忠實義務,并記入誠信檔案。 二、區分情況,分類解決。國發34號文件提出控股股東要針對不同情況,采取現金清償、紅利抵債、以股抵債、以資抵債等方式加快償還速度。各上市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最切實可行的清欠方式。占用額較小、控股股東有還款能力的,公司應要求控股股東盡快解決,凡是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資金占用必須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清償;控股股東確實不具備現金清償能力的,公司要督促控股股東抓緊辦理以股抵債、以資抵債所必備的法律手續,早日進入清欠程序;對情況復雜、解決難度很大的占用問題要采取創新方式解決。凡是有利于公司利益和保護中小股東的方案,上市公司都可以在證監局的指導下大膽嘗試,加快解決問題的步伐。控股股東拒不清償的,公司董事會有責任依法起訴控股股東,通過司法途徑追回公司財產。 三、堅持清欠與股權分置改革緊密結合。存在資金占用問題的各上市公司要結合股權分置改革工作,采取以股抵債為主的有效方式,加快清欠進程。仍存在資金占用問題的少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應立即采取以股抵債等方式,迅速解決占用問題。 四、按照年報披露的清欠方案履行承諾。存在資金占用問題的各上市公司應嚴格按照年報披露內容及時開展清欠工作。未制定清欠方案或未按清欠方案及時開展清欠工作的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在2006年9月30日前向中國證監會和當地證監局報告資金占用的形成原因、過程、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兩方的相關責任人。屆時不報告的,中國證監會將依據《公司法》第六章的規定,追究公司董事長和董事會成員的責任。 五、營造有利于上市公司清欠的氛圍。各上市公司在清欠工作中,要將清欠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難點及時報告地方人民政府和相應國資管理部門,請求給予支持和幫助,在地方人民政府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統一領導下,打好清欠攻堅戰。 六、嚴格執法,追究拒不償還占用資金的單位和主要責任人的責任。各上市公司董事會要充分認識控股股東侵占上市公司資金問題的危害性和嚴重性,認清拒不整改的嚴重后果,自覺改正錯誤,認真履行維護本公司法人財產權不受侵害的責任,促使控股股東在規定期限內將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徹底歸還。對于國有控股股東清欠不積極的,證券監管部門將及時通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和組織部門,敦請他們對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對于非國有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積極采取措施清償所占用資金的,證券監管部門將通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其信用情況予以高度關注。對于不能按期償還占用資金的控股股東的責任人,除采取上述措施外,我會將依法對其實行嚴格的市場禁入,依法不予受理其本人或所任職的公司在證券期貨市場的行政許可申請;對于相應的上市公司的責任人,我會將其認定為不適當人選,違規情形嚴重的,將對其實行市場禁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建立長效機制,堅決遏制“前清后欠”問題的產生。各上市公司要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盡責問責機制,明確貨幣資金支付管理審批權限,規范關聯交易,嚴禁發生拖欠關聯交易往來款項的行為。各上市公司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制止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資產的具體措施,明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維護上市公司資金安全的法定義務,載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協助、縱容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侵占公司資產時,公司董事會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和對負有嚴重責任董事予以罷免的程序。上市公司董事會要建立對大股東所持股份“占用即凍結”的機制,即發現控股股東侵占資產的應立即申請司法凍結,凡不能以現金清償的,通過變現股權償還侵占資產。上市公司應力爭通過多樣化的支付手段進行收購兼并實現整體上市,消除占用資金的根源。 附件:關于G股公司“以股抵債”工作操作指引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關于G股公司“以股抵債”工作操作指引 依據《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以股抵債工作的基本業務流程為董事會決議、國資委批復(如屬于國有股)、股東大會決議、債權人公告、證監會批復、公司股份變動公告、工商登記變更(G股公司以股抵債工作流程圖附后)。 一、G股公司“以股抵債”工作流程說明 (一)董事會決議公告中特別載明“本公司在以股抵債方案得到國資委批準后確認股東大會通知”(如屬于國有股)。同時,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法》規定通知債權人并公告。 (二)國資委批復。經國資委批準后,公司發布臨時報告,確認臨時股東大會召開時間。期間,公司發布兩次獨立董事征集投票權催示公告,催告股東參與股東大會。公司應在會議召開前3日提醒投資者參加網上投票。 (三)股東大會決議。臨時股東大會應就“以股抵債”方案進行特別表決,并經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股東單獨計票1/2以上通過。下列事項逐項表決: 1.侵占資金現值的計算方式、現值金額; 2.以股抵債的股份價格和沖抵侵占資金的股份數量; 3.徹底解決侵占行為和防止侵占行為發生的措施; 4.對董事會實施以股抵債的授權及其有效期限。 (四)公布股東大會決議,制作并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上市公司以股抵債申請文件。 (五)證監會核準及實施。證監會在公司發布第3次債權人公告后,做出核準決定并通知公司。公司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將核準情況予以公告,同時公告股份變動報告,實施以股抵債方案。 (六)工商登記變更。公司在公告股份變動報告的次日起,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要求辦理注銷股份的變更登記工作。 二、定價原則 以股抵債是在控股股東無力以現金清償的情況下,采取的一種用發展辦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措施,因此,在確定以股抵債價格時,應當考慮以下方面: (一)侵占資金金額計算。以股抵債方案應遵循公平對等原則,侵占資金金額不僅包括侵占資金本金,還必須包括根據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和侵占時間計算出來的利息。 (二)股份定價原則。G股公司“以股抵債”的價格應按符合市場化原則,比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定價按照董事會決議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價確定。 三、信息披露要求 為確保實施以股抵債中及時、準確、真實地充分披露信息,公司應當按照以下內容與格式提交以股抵債申報材料和公開披露信息: (一)上市公司董事會關于控股股東以股抵債的報告。 (二)董事會決議文本。董事會決議中應就以股抵債事項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發展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發表明確意見,并說明董事投票情況;董事投反對票的,應單獨予以說明。獨立董事就以股抵債事項發表的意見。 (三)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簽訂的實施以股抵債的協議。 (四)上市公司關于控股股東實施以股抵債報告書。報告書顯著位置應當載明“本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報告書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對報告書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報告書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交易雙方情況介紹、雙方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上市公司股本結構及主要股東持股情況(特別披露控股股東所持股份的質押、抵押、凍結情況)。 2.控股股東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的詳細情況,包括資金侵占發生的年月日、占用的金額、占用原因和方式;如有償還的其年月日、所償還的金額;資金占用費收取依據、收取費率、收取金額、收取時間;截至日的侵占資金現值及其計算方式。 3.控股股東不能以現金償還所侵占資金的詳細原因。 4.以股抵債協議的主要內容: (1)實施以股抵債的法律依據和實施原則、目標。 (2)以股抵債金額的確定(該金額小于截至日侵占資金現值的,說明為什么不能全部用以股抵債方式清償,不能清償的以后將采取何種方式清償,控股股東并對此做出有效承諾)。 (3)以股抵債的股份定價及其依據、抵債的股份數量。 (4)以股抵債的交付及交付時間。 (5)以股抵債協議的生效條件、生效時間。 5.實施以股抵債后,上市公司股本結構及主要財務指標的前后對比(指標按年報要求)。 6.以股抵債對上市公司的影響,至少包括是否具備持續上市條件、資產負債結構是否合理、杜絕控股股東再發生侵占公司資金的措施等。 7.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措施。 8.其他能夠影響股東及其他投資者做出合理判斷的,有關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五)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四、中介機構職責 獨立財務顧問職責。以股抵債是一項重大關聯交易,根據交易所《上市規則》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與關聯人之間進行重大關聯交易,應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該關聯交易對全體股東是否公平、合理發表意見,并說明理由、主要假設及考慮因素。因此,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聘請有保薦資格的券商擔任獨立財務顧問,從保護社會公眾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財務顧問應當在盡職調查、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對以下事項出具明確意見: 1.控股股東侵占資金的歷史情況,被侵占資金的現值及其計算依據、計算方法的合理性,現值計算結果的準確性。 2.就以股抵債方案在保護社會公眾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方面發表專業意見。 3.就徹底解決侵占行為和防止侵占行為發生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發表專業意見。 G股公司以股抵債工作流程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