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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4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461證券簡稱:G水業編號:臨2006-016

  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重要內容提示

  1、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年度股東大會于2006年5月23日上午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表5人,共代表股份7600萬股(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均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占公司總股本的54.29 %。公司除三名董事、一名監事外,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江西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海若先生、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涂衛兵先生應邀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毛木金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議題經各位股東代表的認真審議,采取記名投票表決方式,作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二、審議通過了《公司200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三、審議通過了《公司2005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四、審議通過了《公司2005年度財務決算和2006年財務預算報告》;(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五、審議通過了《公司200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經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審計確認,2005年度公司實現利潤總額40,794,310.47元,凈利潤27,292,394.32元。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在提取法定公積金10%,提取法定公益金5%后,可供分配的利潤有23,198,535.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21,678,477.47元,減去2004年度已分配股利14,000,000.00元, 本年度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總額為30,877,012.64元。公司200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2005年末公司總股本14,000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現金股利1元人民幣(含稅),共分配現金股利1400萬元,剩余16,877,012.64元未分配利潤,結轉到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六、審議通過了《公司2005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有關條款的議案》;

  (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八、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九、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為公司2006年度審計機構及其報酬的議案》;

  (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十、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議案》。

  (其中:同意7600萬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萬股,占0%;棄權0萬股,占0%)

  四、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江西華邦律師事務所胡海若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與會人員資格和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合法、有效(律師法律意見書全文詳見上海

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五、備查文件目錄

  1、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

  2、經與會董事簽字的本次股東大會的決議

  3、律師法律意見書

  4、會議記錄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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