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申購4年后重出江湖 每賬戶申購不少于500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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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2日 02:58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吳君強 21日北京報道 《資金申購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實施辦法》發布 深交所20日公布了《資金申購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實施辦法》,資金申購方式重新恢復,取代4年前執行的市值配售。《關于股票發行與認購方式的暫行規定》同時廢除。
深交所表示,市值配售方式自2002年5月實施以來,在使二級市場投資者享受新股溢價收益,吸引部分一級市場資金進入二級市場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尤其是股權分置改革以后市場環境和運行機制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市值配售方式已經不能適應全流通條件下市場發展的需要,因此,此次恢復資金申購方式是順應市場發展需要的必然結果,將對進一步推進發行市場化發揮積極的作用。 《實施辦法》規定,申購單位為500股,每一證券賬戶申購委托不少于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本次上網定價發行數量,且不超過999999500股。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新股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同一證券賬戶的多次申購委托(包括在不同的營業網點各進行一次申購的情況),除第一次申購外,均視為無效申購。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并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最終交收時點有足額資金用于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 《實施辦法》還對資金申購上網定價發行的流程、網上與網下發行的銜接,做出了明確規定。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