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五屆六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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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2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證券代碼:600811公司簡稱:東方集團 編號:臨2006-006 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五屆六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五屆六次董事會會議于2006年5月19日以通訊方式召開。董事會會議通知于2006年5月8日以書面的形式發給各位董事,會議應參加表決的董事為5人,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為5人,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并全票通過了《關于同意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同意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州港)實施根據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擬定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同時授權錦州港董事會負責辦理與其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相關的事項。 二、為保證錦州港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順利實施,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具體如下: 1、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前項規定期滿后,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 同時,公司增加如下承諾: 1、在錦州港股改方案實施之日起36個月內,除非錦州港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不設A股全天停牌交易日)收盤價在4.87元/股(在錦州港刊登本次股改說明書日前60個交易日收盤均價的120%,以后遇除權、除息時作相應調整)之上方可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2、本承諾人將忠實履行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本承諾人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3、本承諾人如有違反承諾的賣出交易,承諾人授權登記結算公司將賣出資金劃入上市公司賬戶歸全體股東所有。 特此公告。 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