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華泰MBO獲批成G股首例 2.4億兩年分紅即付清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9日 05:30 深圳商報 | |||||||||
G華泰(資訊 行情 論壇)19位高管間接收購上市公司,2.4億元收購款兩年分紅即可付清 深圳商報記者 鐘國斌 【本報訊】G華泰(600308)昨日公告披露,近日接到華泰集團有限公司通知,公司董事長李建華等19位自然人收購華泰集團有限公司60%股權,從而間接收購公司的收購報告書及
由此,G華泰的MBO(英文ManagementBuy—out的縮寫,意為管理層收購)成為國資委叫停大型國企MBO后,為數不多的獲批MBO個案之一。同時,G華泰也成為G股公司首例獲批的MBO。 19位自然人2.4億控股G華泰 G華泰“曲線MBO”始于去年。去年11月21日,大王鎮政府與李建華等19位自然人分別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李建華以16179.33萬元的價格受讓第一大股東華泰集團40%的權益,王洪祥等18位自然人(其中15人為G華泰現任高管)以8089.67萬元的價格受讓華泰集團20%的權益。李建華等19位自然人應在協議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向大王鎮政府支付轉讓款合計24269萬元。李建華等將以信托貸款的方式解決21269萬元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考慮到信托計劃的發行需要一定的報備程序和時間,大王鎮政府出函同意李建華等19位自然人延期支付華泰集團股權轉讓款,轉讓價款可由收購人以2010年前從華泰集團取得的分紅、個人薪金收入及其他籌款方式解決。 G華泰MBO是樁“合算”買賣 一位分析人士指出,據G華泰收購報告書對19人還款能力計算發現,支付股權轉讓款將主要來自三方面:首先,19位收購人的年薪從26萬元到5萬元不等,合計258.97萬元;其次,以2005年為例,收購后從華泰集團獲得的分紅收益為12590萬元;同時,李建華等19位自然人均持有G華泰的股份,根據G華泰股改方案中的分紅承諾,李建華等19位自然人持有G華泰的股份2005年可分紅18.78萬元。三者合計可達12868萬元,稅后約10294萬元(均按20%估算),已占貸款本息24944.28萬元的41%。若按照2005年稅后約1.0294億推算,G華泰管理層用兩年多時間就能還清股權款,可見這的確是樁特別合算的買賣。 管理層收購模式不應該鼓勵 中證投資張志民表示,此前,國資委叫停了大型國有企業管理層收購,對中小國企管理層收購進行了嚴格規范和約束。他認為,管理層收購有三點值得引起國資部門高度警醒:一是管理層利用內部人控制等有利條件,對收購股權進行低價評估,變相賤賣或侵吞國有股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二是管理層缺乏足夠收購資金,單靠工資獎金是很難支付股權款的;管理層為償付巨額轉讓款項,容易出現不規范的融資行為,進而擾亂正常金融市場秩序。三是管理層受讓企業國有產權并控股,是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不利于企業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從G華泰管理層收購的案例看,對于19個上市公司高管(自然人)是相當優厚的了,花2.4億元就控股了一家質地優良的上市公司,而且還款期限可以順延至2010年,可以說還款條件是相當寬松。如果將這樣一家優質公司轉手的話,可能立馬就能凈賺好幾倍。 張志民認為,大型國企MBO不是體現企業價值的最佳途徑,應該通過市場拍賣或競價的方式,才能體現上市公司真正的價值。畢竟,優質資產是一塊“唐僧肉”,只由管理層“曲線MBO”顯然不太合適。他認為,國企管理層收購模式也不應該鼓勵。一旦國企的“管理層”與地方政府官員、資產評估機構及部分國有銀行官員結成某種利益同盟時,相關政策、法律約束將會形同虛設,國有資產在管理層收購過程中流失將成為不可避免的事實。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