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浮記:一個溫州炒房客的調控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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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9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特約記者 薛明 一年來樓市起起落落,無數投資者隨之離場,恢復平靜的水面下,誰還會記得曾經的風雨?既然提到樓市投資,我們就來講一個溫州炒房客一年多來的悲歡故事。 蘇陳(化名)來自溫州,曾經令他白手起家的行業已經不得而知。現在,他是一個標準
本月8日,上海某區人民法院宣布民事判決:蘇陳為了全額退掉手中一套住宅而起訴開發商一案,以他的敗訴而告終。為此,蘇陳除了要交納所有的訴訟費用外,還要依照判決支付開發商40萬元退房違約金。 事情要回溯到去年2月,蘇陳和另外兩個溫州老鄉一起,各“吃進”了某外資房產商在上海開發的一個高檔住宅小區的公寓一套。蘇陳買的是一套面積100多平方米、總價約200萬元的公寓。痛快付掉了65萬元首付款后,蘇陳簽下了無故退房需要交納總房款20%違約金的預售合同。他根本沒有想到,還會有貸不到款的情況。 隨后的情況出乎蘇陳的預料。貸款流程辦到了去年3月,也是上海此輪房地產牛市的終結點。那時,上海銀行系統的一紙規定斷送了無數炒房客的金錢夢,其中一條“極刑”便是已購房4套以上禁貸。恰恰當時蘇陳手中還有3套房,在因不符合條件而無力借貸的情況下,蘇陳只能要求退房。而房產商則稱其因價格下降而退房,要求40萬元的違約賠償。 “如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這種由于按揭貸款合同未能簽訂而導致的退房,一般是可以支持的。購房者只需要賠償開發商的‘信賴利益’,包括一些簽約手續費等。”有關律師認為,“不過,蘇陳的敗訴并不排除一種可能:在樓市隨宏觀調控而回落、引發退房觸及社會和諧穩定的敏感時期,法院的判決也要考慮‘殺一儆百’的作用。而開發商之所以為此大打官司,也是害怕開這個口子”。 “更何況這是一個溫州炒房客,不治他治誰?”一位市場人士稱。雖然這種評價有些情緒化,但不可否認的是,溫州炒房客留下了擾亂市場、謀取暴利的惡名。 曾幾何時,炒房是蘇陳引以為傲的事情:不用再辛苦勞作,輕松一“倒”,好幾十萬的利潤就到手。而現在,蘇陳手中“沉淀”的4套房產,總資金在400多萬元,賣掉套現成了奢望。“因為交易費用和利息成本的關系,炒房客的套現利潤達不到20%至30%,都不劃算。”一位市場人士透露,“房子的本質是居住,附屬功能才是投資。炒房的最終歸宿仍是要為房產找到居住者,而在房價被炒得不再合理的市場,找到這樣的歸宿就變得很難。” 記者倒還認識一位香港人朱小姐,她只在古北炒房。從2000年開始入市,朱小姐采用的是“十瓶九蓋”的方式,每套房產賺到20萬就賣。在樓市向好的2003年,朱小姐在眾人不解的質疑下開始陸續脫手,直至2004年全線撤出上海樓市。“只有一種解釋,她見過類似的市場情況,知道什么是適可而止。”有人這樣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