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新交易規則解讀:以制度創新推進市場建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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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6日 11:0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預留制度創新接口,強化交易行為監管 修訂背景 自《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發布以來,我國資本市場的各項改革和制度建設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尤其是《證券法》、《公司法》兩法的修
修訂意義 交易功能是交易所最基本的功能,交易制度尤為重要,設計合理的交易制度,或者更廣泛地說,建立恰當的市場微觀結構是交易所提高市場效率、推動市場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因此,本次深交所修訂《交易規則》,進一步完善深市交易制度,對提高深圳市場交易服務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以及吸引更多投資者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修訂原則 預留制度創新接口。這次交易規則修訂充分利用了《證券法》賦予交易所的市場創新空間,對于部分目前尚未明確推出時間的融資融券、T+0等交易制度創新內容,采用了靈活的表述,體現前瞻性,給未來市場發展留有空間。 適應市場化趨勢。隨著市場的逐步發展,市場參與主體日益豐富,投資者交易需求也日漸多樣化。這次交易規則修訂充分考慮了市場需求變化情況,在吸收在中小企業板被證明行之有效的各項交易制度創新措施的基礎上,還提供市價委托等多元化交易服務方式,有效提高了市場運作效率和市場透明度,充分滿足市場發展需要。 體現服務形式多元。隨著市場上市證券品種的不斷增加,不同上市證券的交易將顯現出不同的特點,需要不同的交易機制來進行配套。這次交易規則修訂根據不同上市證券之間交易特點的多樣性,在交易機制的設計上配套實現了制度差異化或留下制度差異化的空間,充分體現了交易服務形式的多元化。 強化交易行為監管。隨著證券交易方式和投資者交易模式的日漸多樣化,交易所對交易行為的監管模式也需要相應發生變化。這次交易規則修訂充分利用了新《證券法》賦予交易所的各項和市場監管措施,明確了交易所對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重點監控的各種情形和相關監管手段,強化了交易所對交易行為的監管職能。 修訂主要內容 總體上看,這次交易規則修訂主要在以下六個方面進行制度創新。一是吸收并完善了中小企業板開、收盤集合競價制度、交易公開信息披露制度和股票異常波動停牌制度;二是提供五種市價委托申報方式,分步驟實施,第一步首先提供“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三是針對異常交易行為,引入了特別停牌機制,加強對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四是在交易價格、交易時間和交易方式等方面對大宗交易制度進行了完善;五是完善了有效競價范圍的設置方法,并根據中小企業板股票的交易特點,調整了中小企業板股票的有效競價范圍,體現交易機制的差異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