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華永道中天被索賠2億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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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2日 04:19 新聞晨報 | |||||||||
外高橋保稅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就保證金被挪用提起仲裁 □晨報記者 馬偉偉 繼德勤之后,又一國際頂尖的會計師事務所將面對窘境。昨天,上海外高橋保稅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外高橋”)發布公告,就公司存放在國海證券上海圓明園路營業部的
公告顯示,外高橋已于今年5月9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要求普華永道退還全部審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170萬元,賠償申請人的全部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億元,并承擔全部仲裁費用和公司的律師費。據悉,仲裁委員會已經接受了外高橋的仲裁申請書。 內外勾結挪用兩億保證金 據外高橋有關人士透露,2005年6月20日,外高橋副總經理高原代表公司到國海證券上海圓明園路營業部提取一年前存于該營業部的2.04億元保證金時,發現賬面上的資金余額竟然只有約2萬元。 后經調查發現,上述資金被挪用,外高橋公司原財務部經理黎明紅和國海營業部原總經理金一敏涉嫌挪用公司資金,將2億多元資金存放于國海營業部用于炒股,并將其中部分資金轉移至其它公司賬上。被挪用資金至今尚未全部收回。 然而同期,負責審計工作的普華永道連續兩年(2003年、2004年)均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也就意味著外高橋公司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反映了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對此,外高橋公司的代理人、上海小耘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小耘、陳芳表示,普華永道在實施審計之后絲毫沒有察覺到上述導致外高橋會計報表嚴重失實的行為,依然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過錯導致了外高橋2億多元的資金損失。 詢證函是否真實可靠成疑點 據王律師透露,事實上,在審計過程中,普華永道2003、2004年在對上述保證金賬戶資金余額實施函證時,均未直接向證券公司發出詢證函,相反卻交給外高橋的相關人員處理,詢證函的發出和收回均控制在外高橋的相關人員手中。這為相關人員弄虛作假掩蓋挪用資金創造了機會,同時也違反了《審計準則》的規定。 根據《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7號-函證》的相關規定:“詢證函經被審計單位蓋章后,由注冊會計師直接發出,在詢證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審計業務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回函”、“在評價函證的可靠性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對詢證函的設計、發出及收回的控制情況……”。 普華永道稱未收到訟裁通知 昨天,普華永道在發給晨報的函件中稱,“截至目前為止,本司尚未收到有關訟裁的通知,專業操守也不容許我們評論或透露有關新舊客戶的事宜”。 而據小耘律師事務所透露,2005年8月31日該所已向普華永道發出律師函,告知其由于普華永道出具錯誤的審計報告導致外高橋2億元多損失。2005年9月20日,普華永道回復稱,其已為外高橋提供了服務過程中的全部義務,對外高橋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拒絕就任何形式的賠償進行協商。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