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先解決新股怎么發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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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1日 15:58 中國證券報 | |||||||||
湖北 皮海洲 目前,證監會正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鑒于重啟IPO乃大勢所趨,在此前提下,筆者以為,恢復IPO之首要問題應是解決“新股怎么發”的問題,而在這個問題上,筆者主張IPO應優先滿足中小投資者的需要。那么,如何在IPO過程中具體落實優先滿足中小投資者需要的宗旨呢?為此,筆者提出兩條意見,供管理層參
首先,在新股額度的分配上,應先中小投資者,后機構投資者或戰略投資者。根據證監會負責人的談話,IPO將引入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股票的制度。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這對于保證新股的成功發行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但從過去的做法來看,這種向戰略投資者的配售,都是事先從新股額度中拿走一部分。因此,這種配售方式實際上構成了一種戰略投資者與中小投資者的“爭利”,是對中小投資者權益的侵害行為。而按照優先滿足中小投資者需要的原則,新股發行的額度應先接受中小投資者的申購。 其次,劃細新股申購單位,將1000股單位折細為500股、200股、100股等;同時規定,每個資金賬戶在單只股票發行時,只能按規定的申購單位申請一個有效的申購號碼。目前新股申購的1000股單位緣自于原《公司法》“千人千股”的要求,而在新修改的《證券法》里,“千人千股”的要求已經被廢棄。因此,在新的IPO中,完全可能通過折細新股申購單位的辦法來提高中小投資者的中簽機會。特別是在規定了每個資金賬戶只能申請一個有效的申購號碼的情況下,這樣就可以讓更多的中小投資者分享到對新股的投資機會。而且由于新股申購單位劃細了,投資者每次可以獲取的新股收益不是太多,這也有利于改變投資者通過新股申購來“一夜暴富”的心理,改變投資者的“賭徒心態”,而增加“投資意識”。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