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震集團(600711)被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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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1日 15:58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牛洪軍 在近日上市公司股票漲停一片的情況下,雄震集團(600711)卻已連續三日達到跌幅限制。公司今日公告,因擔保貸款不能按期歸還,公司被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承擔1965萬元的連帶清償責任。
雄震集團介紹,該訴訟是因參股49%的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深圳紅荔路支行簽定的1900萬元銀行貸款到期后未能歸還引起。由此,光大銀行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深圳雄震作為第一被告,擔保方公司及深圳萬基藥業有限公司分別列為第二、第三被告。 近日,雄震集團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深圳雄震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光大銀行借款本金1870萬元及利息95萬元;公司及深圳萬基藥業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代償后,有權向深圳雄震追償;案件受理費108765.51元、訴前財產保全費人民幣98520元,均由深圳雄震負擔。 雄震集團今年1月10日曾披露,公司參股49%的深圳雄震因管理人員及主要技術人員離開,并創立競爭公司,經營業務日漸萎縮,銀行貸款已全部逾期,F各貸款銀行已紛紛采取法律措施,進行訴訟,并凍結了深圳雄震銀行賬戶,查封資產,已嚴重影響到該公司的正常生產。深圳雄震大股東及該公司經營班子正積極與有關銀行和債權方溝通,盡量取得相關債權人的諒解和配合,盡可能地減少損失。 值得關注的是,雄震集團共為深圳雄震貸款提供擔保6145萬元,均負有連帶責任。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