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外高橋(600648)指普華永道審計不盡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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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1日 15:58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李良 上海報道 針對巨額保證金被挪用,負責審計的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卻連年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G外高橋(600648)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5月9日以審計不盡責為由,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要求普華永道中天退還全部審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170萬元,賠償申請人的全部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億元,并承擔全部仲裁費用和公司的律
公告顯示,G外高橋分別于2003年、2004年與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約定普華永道中天對公司截至2003年12月31日、2004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會計報表附注進行審計。普華永道中天分別于2004年4月8日、2005年4月1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但G外高橋于2005年6月發現,公司存放在國海證券上海圓明園路營業部證券保證金帳戶中的資金實際余額,與經審計的公司2003年度和2004年度報表明細帳上金額不符,上述資金實際已經被挪用。經審計的2003年、2004年財務報表顯示,G外高橋2003年年底在某證券公司存有保證金約9000萬元,但實際上該帳戶內僅有3000元;G外高橋2004年年底在同一證券公司存有保證金約2億元,但實際上該帳戶內僅有2000多元。至今該等被挪用的資金無法收回。 G外高橋認為,普華永道中天所審計的2003年、2004年會計報表并未公允的反映公司2003年和2004年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在2003年度和2004年度審計過程中,未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未實施有效的審計程序,即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從而使公司蒙受了巨額經濟損失。為此,公司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要求普華永道中天賠償相應損失。 據了解,無論是2003年還是2004年,普華永道在對前述保證金帳戶資金余額實施函證時,均未直接向國海證券上海圓明園路營業部發出詢證函,相反卻交給G外高橋的相關人員處理;而且這些詢證函也不是由國海證券上海圓明園路營業部直接向普華永道回函,同樣是由G外高橋的相關人員交還給普華永道。詢證函的發出和收回均控制在G外高橋相關人員手中。 對此,相關人士指出,根據《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7號—函證》的相關規定,詢證函經被審計單位蓋章后,由注冊會計師直接發出,在詢證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審計業務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回函。因此,普華永道中天在對G外高橋審計過程中已經明顯違規,而這同時也為G外高橋相關人員弄虛作假掩蓋挪用資金行為創造了機會。此外,根據規定,如果有跡象表明收回的詢證函不可靠,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予以證實或消除疑慮,但普華永道中天在未親自函證,難以驗證詢證函可靠性的情況下,卻依然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也屬于違規行為。 而在去年7月份,財政部曾公布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責令普華永道中天就所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