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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認定新規(guī)出臺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9日 05:45 中國證券報

  本報實習記者 費楊生 北京報道

  國土資源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fā)布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xié)議》示范文本(試行),對出讓土地的投資總額等作了約定,并明確了閑置土地的認定,該協(xié)議將于7月1日起試行。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協(xié)議對閑置土地進行了認定。受讓人按照合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已開發(fā)建設面積占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fā)建設連續(xù)滿一年的,也視為土地閑置,出讓人有權向受讓人征收土地閑置費。

  該協(xié)議共16條,對出讓土地的竣工時間、投資總額、投資強度、宗地容積率、建筑系數(shù)、工業(yè)項目用地中非生產性設施用地比例、閑置土地認定、終止履行合同、改變合同約定的用地條件等合同條件及違約責任進行了明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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