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德斌
“十一五”期間,我國鐵合金生產能力將控制在1700萬噸左右,比2005年減少25%。這是國家對鐵合金行業結構調整的主要目標之一。為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從四個方面著手:
首先要落實“五不”政策,嚴格控制投資。根據國家發改委等7部委通知,對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鐵合金投資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核準或備案,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土地管理部門不予提供土地,電力企業不予供電,環保部門不予辦理環保審批手續。
我國目前已成為世界第一鐵合金生產、消費和出口大國,但發展中始終伴隨著生產能力過剩、工藝裝備落后、環境污染嚴重、生產集中度低等問題,控制投資勢在必行。
其次,要調整鐵合金生產用電政策。降低能耗是鐵合金行業結構調整的另一個主要目標。我國現有鐵合金生產企業主要分布在貴州、內蒙等煤炭、電力、錳礦等資源比較豐富的中西部地區。現有電爐生產能力中,符合新建項目準入條件的25000千伏安及以上電爐生產能力僅占4.1%。大量的落后生產能力對我國寶貴的電力資源造成巨大的浪費。
根據7部委《通知》,我國將適時調整峰、谷、平時段比例和峰谷豐枯電價差,在現行基礎上進一步拉大各電壓等級的電價差,繼續對鐵合金生產企業實行差別電價,鼓勵企業避峰用電,提高供電效率,鼓勵能耗低、工藝先進的大型鐵合金電爐生產,淘汰落后鐵合金電爐。
第三,要完善出口政策,控制鐵合金產品過度出口。目前,我國鐵合金出口量占世界的30%左右。鐵合金產品大量出口,導致國際市場價格大幅度下降,反過來使鐵合金企業效益下滑,部分企業處于虧損或停產半停產狀態。同時,鐵合金行業能耗高、污染重,其產品應以滿足國內需求為主,不鼓勵出口。自去年1月1日起,相關出口政策取得了一定實效,但是力度還有待加大。
四要堅持實施“走出去”戰略,充分利用國外資源。在合理開發利用國內資源的情況下,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國外投資辦礦。支持大型鐵合金企業建立進口鉻礦、錳礦聯合體,避免互相抬價搶購,抑制礦價暴漲。鼓勵進行境外鐵合金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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