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資漸行漸近 大股東將承擔更多責任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1日 05:45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陳靜 本周一,中國證監會公布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標志著暫別市場近一年的融資和再融資已正式提上日程。在股權分置改革即將完成、股東利益趨于一致的背景下,大股東在再融資過程中也將承擔比以往更多的責任。
業內人士認為,《管理辦法》的主要原則是淡化上市公司再融資的財務指標硬約束,強化市場價格軟約束。其中,上市公司公開增發股票對凈資產市盈率的要求,由現行10%降低到6%,而配股更是取消了前3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6%的限制,僅要求最近3年連續盈利。 不過,盡管再融資門檻降低了,卻并不意味著將有更多的上市公司能夠取得再融資的資格。比如配股,就要求控股股東事先承諾認配的數量。而引入的配股發行失敗制度則是進一步強化了大股東的責任,即配股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70%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從已經披露再融資計劃的一些上市公司來看,在增發過程中,大股東大都表示會積極參與,并且再融資的價格也一改以往折價的慣例,開始高于市價。而此前,上市公司配股或是增發時,其發行價格都要低于當時的市場價格,二者價格差異一般在10%以上。在股權分置情況下,由于融資本位的問題一直解決不了,上市公司再融資往往淪落為大股東“圈錢”的手段,也難免被市場視為利空,自然在價格上不得不打個折扣。而為了推動再融資順利完成,大股東也愿意采用犧牲股價提高成功概率的做法。此外,更有諸多大股東放棄配股權的情況,配股于是也落下了盤剝中小投資者的惡名。但《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價格不應低于公告招股意見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交易日的均價,這標志著再融資將按照市價發行,打折或是大股東置身事外的情形將減少。 G建投近期發布的董事會公告就顯示,其增發價格確定為不低于公告前2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價的105%,擬收購的資產將使公司2006年模擬每股收益達0.39元,比增發前增長約111%。這種情形在海外成熟市場中十分常見。在股權性質和價值趨同的基礎上,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資無疑需要有前景看好的投資項目為條件,公司效益有望獲得進一步提升。再融資價格高于市價,則是對未來的看好,而這正符合投資的要義。 在披露2005年年報的上市公司之中,大比例送股以及轉增的方案日趨普遍,甚至不乏每10股轉增10股這樣的大比例分配。上市公司現在大比例送股做大股本規模,無疑有等到再融資閘門開啟時,公司再融資規模不至于太小的心思。但與此同時,送股或轉增,也需要公司業績做基礎。股本大比例擴容將攤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只有對未來業績十分有信心的上市公司才敢于這么做,否則將會使得公司股票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下降,而股本做大后,日后再融資時大股東自身掏出的真金白銀也得相應增加。 全流通后,在同股同權同價的基礎上,《管理辦法》的規定將使得上市公司再融資時各方利益趨于一致,而公司大股東也將由此承擔更多的責任。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