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結構變更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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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6日 03:1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受本公司控股股東吉林化纖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召開吉林化纖
一、股權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結構表: 單位:股 改革前改革后 股份數量占比股份數量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184,011,72548.65%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121,861,12132.22% (一)發起人股147,291,72538.94%(一)股權分置改革變更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121,861,12132.22% 1、國家股147,291,72538.94%1、國家持股90,176,87323.84% 2、國有法人股2、國有法人持股3,093,8120.82% 3、境內法人股3、境內一般法人持股28,582,4047.56% 4、外資法人股4、境內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5、境外法人持股 6、其他6、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定向法人股36,720,0009.71%7、其他 1、國家股(二)內部職工股 2、國有法人股 3、境內法人股36,720,0009.71%(三)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 4、外資法人股 5、自然人股(四)高管股份8,0320.002% 6、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194,245,73951.35%(五)其他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內部職工股二、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256,396,34367.78% 2、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一)人民幣普通股256,396,34367.78% 3、高管股份6,085 4、其他(二)境內上市外資股 (二)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194,239,65451.35% 1、人民幣普通股(三)境外上市外資股 2、境內上市外資股 3、境外上市外資股(四)其他 4、其他 三、股份總數378,257,464100.00%三、股份總數378,257,464100.00% 二、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份的鎖定 根據非流通股東申請,請貴公司協助鎖定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份。 序號股東名稱占總股本的比例(%)可上市流通時間承諾的限售條件 1化纖集團(包含已墊付部分股份)5R+12個月后,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注1 5R+24個月后,累計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10% 13.84R+36個月后無限制 2參與實施對價安排的募集法人股股東2.61R+12個月注2 3由化纖集團代為墊付對價安排的募集法人股股東5.77注3 4高管股0.002注4 R日:指股權分置方案實施完成后首個交易日 注1:化纖集團承諾其所持股份在法定鎖定期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十二個月內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注2: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注3:被代為墊付對價的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在法定鎖定期滿后如上市流通,其應當向代為墊付的非流通股股東化纖集團償還代為墊付的款項,或者取得化纖集團的同意并由吉林化纖董事會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該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請。 注4:本公司高管在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滿后,仍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鎖定,直至其離職六個月后方可出售。 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6年4月6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