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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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4日 04:2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1.建信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2006年3月30日證監基金字[2006]56號文批準。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貨幣市場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機構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6.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7.本基金通過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等代銷機構的網點公開發售。 本公告中如無特別指明,銷售機構即指上述機構。 8.本基金自2006年4月5日起至2006年4月20日止通過上述銷售機構公開發售。 9.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10.認購最低限額:在本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通過代銷機構認購本基金時,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追加認購最低金額為500元人民幣,代銷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通過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時,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追加認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 11.投資人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人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12.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注冊登記人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4日起到原認購網點打印認購成交確認憑證或查詢認購成交確認信息。 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經正式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1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募集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若投資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建信貨幣市場基金招募說明書》。 14.代銷機構代銷本基金的城市名稱、網點名稱、聯系方式以及開戶和認購等具體事項詳見各代銷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 15.在募集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銷機構外,如出現增加代銷機構的情況,本公司將及時公告。 16.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10-63977990~9363977995~98)及直銷專線電話(010-63978936)咨詢購買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建信貨幣市場基金 (二)認購期基金代碼及簡稱 代碼:530002 簡稱:建信貨幣 (三)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貨幣市場基金 (四)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額面值(認購價格) 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六)募集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禁止購買者除外)。 (七)直銷中心 機構名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丙12號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聯系人:邱涵 電話:63978936 客服電話:010-63977990~9363977995~98 網址:www.ccbfund.cn (八)代銷機構 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客服電話:95533 網址:www.ccb.cn 2.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電話:95588 網址:www.icbc.com.cn 3.中信銀行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富華大廈C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富華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陳小憲 聯系人:秦莉 電話:010-65546655 客服電話:95558 網址:www.ecitic.com 4.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聯系人:芮敏祺 電話:021-62580818-213 傳真:021-62569400 客服電話:400-8888-666 網址:www.gtja.com 5.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湖貝路1030號海龍王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東明 聯系人:陳忠 電話:010-84864818轉63266 傳真:010-84865560 客服電話:95558 網址:www.citics.com 6.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28號 法定代表人:史潔民 聯系人:丁韶燕 電話:0532-85022026 傳真:0532-85022511 客服電話:0532-96577 網址:www.zxwt.com.cn 7.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15-16樓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聯系人:劉晨 電話:021-68816000 傳真:021-68815009 客服電話:10108998 網址:www.ebscn.com 8.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8-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聯系人:童婕 電話:0755-82943296 傳真:0755-82960141 客服電話:400-8888-111 網址:www.newone.com.cn 9.金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鳳起路108號國信房產大廈8-12層 法定代表人:應土歌 聯系人:何燕華 電話:0571-85783752 傳真:0571-85783748 客服電話:0571-96598 網址:www.bigsun.com.cn 10.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4,16,17層 法定代表人:魏云鵬 聯系人:高峰 電話:0755-83516094 傳真:0755-83516199 客服電話:0755-82288968 網址:www.cc168.com.cn 11.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聯系人:金蕓 電話:(021)53858553 傳真:(021)53858549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001,(021)962503 網址:www.htsec.com 12.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聯系人:肖中梅 電話:(020)87555888-875 傳真:(020)87557987 客戶服務電話:(020)87555888 網址:www.gf.com.cn 13.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聯系人:趙榮春、郭京華 電話:(010)66568613;(010)66568587 客戶服務電話:800-820-1868 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14.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法定代表人:蘭榮 聯系人:楊盛芳 電話:(021)68419974 傳真:(021)68419867 客戶服務電話:(021)68419974 網址:www.xyzq.com.cn 15.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新華下路特8號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聯系人:畢艇 電話:(027)65799560 傳真:(027)85481532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999 公司網址:www.cz318.com.cn 16.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16-26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聯系人:林建閩 電話:(0755)82130833 客戶服務電話:8008108868 公司網址:www.guosen.com.c (九)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 本基金的募集時間自2006年4月5日起至2006年4月20日止。 本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同時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將在規定時間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及基金備案材料。中國證監會將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書面確認。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實際情況可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募集時間。 若3個月的設立募集期限屆滿,本基金仍未達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并將所募集的資金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設立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給基金認購人。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本基金募集期內,基金份額在直銷中心和公告的代銷機構的各個網點同時公開發售。 (一)基金份額的銷售渠道 本基金銷售渠道包括直銷中心及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具體如下: (1)直銷機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代銷機構: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況"第(八)點"代銷機構"部分。 (二)認購方式與費率結構 (1)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認購費率 本基金不收取認購費用。 (3)認購份數的計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每份基金份額認購價格為人民幣1.00元。 認購份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份數=(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認購份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三、開戶與認購 (一)個人投資者開戶與認購程序 本程序說明僅供投資人參考,具體程序及相關事宜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新增代銷渠道的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為準。 1.代銷機構 本基金的代銷機構情況詳見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況"第(八)點"代銷機構"部分。 中國建設銀行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30-17:00 (2)開戶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辦妥或持有中國建設銀行本地19位儲蓄卡; 2)投資人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A.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文職證等) B.本人的中國建設銀行當地19位儲蓄卡 C.填妥的"個人證券卡開戶/銷戶申請表" 3)如已開立證券卡,可直接持證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網點開立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賬戶;如已開立基金帳戶,可直接辦理認購業務; 4)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并提交"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托單"。 (3)認購所需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B.證券卡 C.填妥的"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托單" (4)注意事項 1)請個人投資者本人到中國建設銀行指定的代銷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有關詳細的辦理手續,請查閱代銷網點擺放的《中國建設銀行證券業務系統個人客戶操作指南》。 中國工商銀行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30-17:00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向代銷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A.本人現時有效的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證、護照等,下同) B.填妥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C.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或理財金賬戶卡 投資者可于T+2日以后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2)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A.本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B.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或理財金賬戶卡 C.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表》、《基金申/認購申請表》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客戶服務電話(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后,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于發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該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基金帳戶; 2)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在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投資者必須預先在用于認購基金的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存入足額的資金; 3)個人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的人民幣活期結算賬戶; 4)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布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5)工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為準。 中信銀行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30-17:00 (2)開戶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辦妥或持有中信卡并存入足額開戶和認購資金; 2)投資人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A.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文職證等) B.中信銀行中信卡 C.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3)認購所需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B.中信銀行中信卡 C.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4)注意事項 1)請個人投資者本人到中信銀行指定的代銷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銀行的說明為準。 代銷券商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申請開立資金賬戶并提交以下材料(已在該代銷券商處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資金賬戶): A.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B.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C.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折(儲蓄卡) (3)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并提交以下材料: A.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B.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C.在該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D.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折(儲蓄卡) (4)提出認購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A.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B.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C.在該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人還可通過各代銷券商的電話委托、自助委托、網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5)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需本人親自到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銷機構的說明為準。 2.直銷中心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并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文職證等) B.銀行活期存款賬戶 C.填妥的經本人簽字確認的《開放式基金賬戶類業務申請表》 注:其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人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人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3)提出認購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A.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類業務申請表》 B.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C.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注:募集期間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4)認購資金的劃撥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通過銀行轉賬匯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銷專戶: 賬戶戶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德勝支行 銀行賬號: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項 1)投資人認購時要注明所購買的基金名稱或基金代碼; 基金名稱:建信貨幣市場基金 基金代碼:530002 2)投資人T日提交開戶申請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3)投資人T日提交認購申請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查詢認購確認接受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認購確認結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或者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4)直銷中心與代理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個人投資者請勿混用。 (二)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本程序說明僅供投資人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新增代銷渠道的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為準。 1.代銷機構 本基金的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況"第(八)點"代銷機構"部分。 中國建設銀行 (1)開戶、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辦妥或持有中國建設銀行的機構活期存款賬戶; 2)由被授權人到開戶會計柜臺辦理開戶手續,開立中國建設銀行龍卡證券卡及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帳戶,并提交以下材料: A.機構活期存款賬戶的印鑒卡及印鑒、營業執照或事業社團法人證書及復印件、軍隊或武警開戶許可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開戶單位為分支機構的,還應提交法人授權其開戶的書面證明 B.證券業務授權書 C.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印鑒 D.填妥的"機構證券卡開戶/銷戶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開立龍卡證券卡,投資人可直接持證券卡、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印鑒、營業執照或事業社團法人證書及復印件、軍隊或武警開戶許可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開戶單位為分支機構的,請提交法人授權其開戶的書面證明)到會計柜臺開立建信基金公司基金賬戶; 4)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請填妥并提交"(基金認購/申購)委托單"。 (3)認購所需材料 A.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B.證券卡 C.填妥的"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托單" (4)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請到原機構活期存款賬戶開戶會計柜臺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請以《中國建設銀行證券業務系統機構客戶操作指南》為準。 中國工商銀行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向代銷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手續: A.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則須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B.經辦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C.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D.法人授權委托書 E.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業務申請書》并加蓋公章 投資者可于T+2日以后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2)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A.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 B.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表》、《基金申/認購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客戶服務電話(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后,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于本基金發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該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進行本基金買賣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 2)機構投資者在代銷網點申請認購基金時,其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有足額的認購資金; 3)機構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中的人民幣結算賬戶; 4)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本公司公布的機構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5)工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為準。 中信銀行 (1)開戶、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售日9:30-17:00(周六、周日及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辦妥中信銀行的機構活期存款賬戶并存入足額開戶和認購資金; 2)投資人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A.機構活期存款賬戶的印鑒卡及印鑒、營業執照或事業社團法人證書及復印件、軍隊或武警開戶許可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開戶單位為分支機構的,還應提交法人授權其開戶的書面證明 B.證券業務授權書 C.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印鑒 D.填妥的開戶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認購所需材料 A.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B.加蓋預留印鑒的認購申請表 (4)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請到原機構活期存款賬戶開戶會計柜臺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請以中信銀行的說明為準。 代銷券商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節假日不受理) (2)申請開立資金賬戶交提交以下材料: A.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B.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檢)及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E.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標準格式的授權委托書 F.預留印鑒 G.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3)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并提交以下材料: A.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C.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提出認購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A.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C.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人還可通過電話委托、自助委托、網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認購申請。 (5)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規定或要求,以代銷機構的說明為準; 2)投資人認購時要注明所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 基金名稱:建信貨幣市場基金 基金代碼:530002 2.直銷中心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節假日不受理) (2)機構投資者辦理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時須提交的材料: A.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需提供民政部門或其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B.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加蓋單位公章) C.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D.印鑒卡一式兩份 E.指定銀行賬戶信息(開戶銀行名稱、銀行賬號) F.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類業務申請表》,并加蓋公章 注:其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人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人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3)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類業務申請表》,并加蓋預留交易印鑒(如有)。 (4)認購資金的劃撥 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通過銀行轉賬匯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銷專戶: 賬戶戶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德勝支行 銀行賬號: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項 1)投資人認購時要注明所購買的基金名稱或基金代碼; 基金名稱:建信貨幣市場基金 基金代碼:530002 2)投資人T日提交開戶申請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3)投資人T日提交認購申請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查詢認購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認購確認結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或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四、清算與交割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有效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基金募集專戶中,有效認購資金凍結期間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以注冊登記人計算的利息為準。 本基金注冊登記人在募集結束后對基金權益進行注冊登記。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發生的與基金募集活動有關的費用,包括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五、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本基金具備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六、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 辦公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丙12號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158號 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決定》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證監基字[1998]3號 注冊資本:2480億元人民幣 (三)代銷機構 本基金的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況"第(八)點"代銷機構"部分。 (四)直銷機構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五)律師事務所 名稱:金杜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39號建外SOHOA座31層 負責人:王玲 電話:0755-82125006 傳真:0755-82125590 聯系人:宋萍萍 經辦律師:靳慶軍、宋萍萍 (六)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昌路56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湖濱路202號普華永道中心11樓 法定代表人:楊紹信 聯系人:許康瑋 聯系電話:021-61238888 傳真:021-61238800 經辦注冊會計師:汪棣許康瑋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