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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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4日 04:2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2006年4月
一、審議通過公司2005年年度報告(經審計); 二、審議通過公司200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1、以中國會計標準計算的本年凈利潤為基礎提取兩金基數,即: 提取稅后利潤的10%為法定盈余公積金,數額為人民幣30,229,948.38元;提取稅后利潤的10%為法定公益金,數額為人民幣30,229,948.38元; 2、以中國會計準則計算的可供分配利潤作為分配基數,2005年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該分配基數減去提取兩金之差,加上年初余額,即人民幣416,229,958.35元。按照公司最新股本計算,董事會建議2005年度每股派發股利現金人民幣0.16元(含稅)。 三、審議通過聘任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2006年度境內審計師和聘任香港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2006年度國際審計師,及授權董事會決定其酬金的議案。 上述議案須經公司2005年度股東年會審議批準,股東年會召開通知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6年4月3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