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稱起訴德勤是科龍股東索賠首選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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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0日 22:36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記者 岳敬飛 “訴諸法律是挽回我投資損失的最后一道保障了。”昨日上午,一位持有科龍電器4萬多股流通股的股民,無可奈何地對記者說,“問題是,我該告誰?顧雛軍,還是科龍電器?”
這位投資者的困惑,在知名證券訴訟律師、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宋一欣看來,有一個更優的方案來解決。“方法很簡單。”宋一欣說,“起訴的對象改變一下,不是顧雛軍,也不是科龍。起訴德勤,這才是科龍股東維權的第一選擇。” 告顧雛軍最不明智 宋一欣告訴《上海證券報》記者,“首先,告顧雛軍是最不明智的。大部分投資者起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法院能夠判如所請,得到實際賠償。既是如此,就不應該意氣用事,否則于減少損失無益。” “假如告顧雛軍,第一,他現在正陷入刑事訴訟當中,即將被佛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司法實踐,對顧雛軍提起民事訴訟,意味著要打一場相對漫長的官司,索賠日期不可預期,成本必然升高;第二,即使告贏了顧雛軍,他有多大的賠付能力呢?現在顧雛軍的債權人不知道有多少,即使要法院去執行顧雛軍的財產,也是一個沒多大把握的次佳選擇。” 告科龍無法預測進展 宋一欣分析稱:“若是告科龍電器,也不是最理想的做法。因為以科龍電器為被告,適用的法律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在這則司法解釋中,規定了投資人起訴時,必須提交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現在,證監會對科龍的處罰決定書尚未公布,亦無法院的相關刑事裁判文書。所以,也是無法預測進展的。” 期待證監會處罰決定書 宋一欣強調“事實上,最好的選擇,就是起訴德勤。德勤對科龍電器2003年年報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是法律事實。如果確定了相關的法律依據,是可以向德勤索賠的。去年,德勤在中國有高達數億元的業務收入。” “問題就在于起訴的法律依據,是最高院的上述司法解釋,還是注冊會計師法和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從實際操作來看,依據這個司法解釋是最好的,因為虛假陳述的事實一旦通過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加以認定,就不需要投資者再去證明,這個贏面是很大的,可惜的是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不知何時公布。”宋一欣表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