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規定公益金將轉作盈余公積金使用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0日 05:43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牛洪軍 北京報道 為與新《公司法》銜接,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規定,企業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結余,轉作盈余公積金管理使用。回購中庫存股不參與利潤分配。 這則將于今年4月1日起實施的《關于<公司法>施行后有關企業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還規定
此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非貨幣資產出資設立公司,或者在公司制改建、共同投資等情況下接受其他企業的非貨幣資產出資,都需要委托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和執業人員進行評估。其他的非貨幣資產出資的評估行為,可以參照執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