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偵破未上市公司股權黑市交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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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9日 05:43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馬勇 西寧報道 未上市公司股權非法交易行為已經成為目前經濟違法犯罪領域中的新動向,此類案件在西部地區也已開始露頭,28日,記者從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了解到,西寧警方日前偵破一起利用詐騙合同進行的股權“黑市交易”案。
據經偵人員介紹,3月23日,青海省證監局向西寧警方移交線索,稱“福建通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非法買賣未上市公司股權”。接到線索后,西寧警方會同青海省證監局和西寧市工商局對福建通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依法進行檢查。 經查,這家公司是以經營未上市公司內部股權牟取非法利潤的中介服務公司,系彭卓、王茜于2005年12月共同出資成立。該公司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超出工商部門核準經營范圍,非法經營未批準上市公司西安綠迪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自2005年12月開始,以西安綠迪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將于2006年在美國納斯達克股票市場上市為名,以每股人民幣4.3元購買的股票在美國上市時升值至4美元(約合人民幣35元)為誘餌,與購買者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從中非法獲利。截至3月25日,共轉讓股份48000股,合計人民幣206400元,非法獲利34895元。犯罪嫌疑人彭卓于3月26日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茜因病被取保候審,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 經偵人員表示,非法交易未上市公司股權,是股權交易“黑市”中新的違法犯罪,且群眾經濟受到損失后,極易引發影響面較大的社會矛盾糾紛,甚至誘發群體性事端。未上市公司股權非法交易行為不受上市公司運作行為規范的約束,而工商部門對超范圍經營只能是相應的行政處罰,導致此類案件有法律漏洞可鉆,此案如果不是及時發現、及時介入,則社會影響和偵破難度都將增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