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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義明:8年證券維權路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8日 02:35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洪其華田享華發自上海

  “只要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出來,對事實進行了認證,我們立即起訴科龍相關人員、獨立董事還有德勤。”嚴義明從挑起“倒顧運動”后,時刻關注科龍動向,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他表示,證監會對科龍處罰馬上就要水落石出,“企盼這一刻已經很久了。”

  作為上海的一名普通律師,嚴義明近十年來頻頻接手資本市場訴訟,從中天勤案、紅光案,到去年炒得火熱的科龍“獨董運動”,再到近期的長征電器、飛天系,嚴義明不斷上演著向證券市場違規者要說法的大戲,也見證著中國證券市場中小投資者維權的心路歷程。

  而就在幾天前,嚴義明還忙于其他幾個更棘手的維權案子。

  靠訴訟“躥紅”

  3月17日一大早,嚴義明就趕到了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他手里拿著一疊厚厚的資料。

  資料包括一封關于北海銀河高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虛假陳述的舉報信,和一份請求中國證監會對《貴州證監局(黔)證監2006-3-9復字第1號文》所作的處理意見進行復查的申請及相關證據。

  “證監會信訪室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將盡快把材料轉交給有關部門。”走出證監會的大樓,嚴義明松了一口氣,“一切都還順利”。43歲的他一臉清瘦,頭上略微散落著一些白發。

  此前的2天(3月15日),嚴義明還啟動了新《公司法》實施后上市公司股東維權的第一案,涉及中國資本市場上頗有名氣的“飛天系”。

  嚴義明的生活被納入為中小投資者維權的軌道,始于8年前。當時,“紅光”案的爆發讓嚴義明開始作為“中國證券市場維權第一人”走上舞臺。

  1998年11月,中國證監會調查結果顯示,“紅光實業嚴重違反證券法規,認定公司編造虛假利潤,騙取上市資格;少報虧損,欺騙投資者。”借著證監會的處罰,嚴義明代表中小投資者將紅光實業告上法庭。

  緊接著2001年又爆發的“銀廣夏”事件,讓嚴義明有了大顯身手的機會,他在媒體刊登《銀廣夏股東征集公告》,代表近1000名股東提起訴訟。先后轉戰上海、蘇州、無錫。

  案件在國內再次引起轟動,此后,嚴義明還在大慶聯誼、嘉寶實業等股民關注的案件中擔任律師,盡管不順利,“剛接手‘紅光’案時,要找到一個受理案件的法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嚴義明說,他在1998年12月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訴訟,首次上演了投資者狀告上市公司的案例,遺憾的是當時法院并沒有受理。

  我國的證券監管制度以前重行(政)刑(事)輕民事的情況,讓證券市場民事訴訟一直處于“凍結”狀態。直到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的下達,證券民事訴訟開始局部解凍。

  “紅光案”最終在2002年11月25日以法庭調解結案,結束了中國第一起因虛假陳述引發的小股東狀告上市公司案。

  民事訴訟還缺位

  而現在,隨著新《公司法》和《證券法》的實施,證券市場民事訴訟已經變得容易得多。嚴義明剛剛對石油龍昌監事會發出了一封“請求函”,要求ST龍昌監事會自收到請求函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他將直接以股東的名義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是按照新《公司法》第152條的規定操作的。”嚴義明說。

  證券市場上的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以及虛假陳述一直是危害市場健康發展的頑疾,完善這些行為的民事賠償制度,是中小投資者強烈呼吁的一大焦點問題。

  2005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案)》,其中第一次通過法律方式明確了內幕交易行為和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若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這無疑是一次巨大的進步。”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表示,據他所知,截至目前,中國證券市場沒有一起民事訴訟獲得判決。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游偉在談及此事時表示,目前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方面,刑事案件處理的不少,也相對成熟。但民事案件處理還有遺憾,這涉及了法院的處理能力、舉證責任等多方面問題。

  因此,不少學者呼吁《證券法》在2006年1月1日施行后,頒布涉及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并受理、審理這兩類案件,以及重新修訂《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已成為當務之急,以便于因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導致權益受損的投資者依法維權和依法提起訴訟。

  呼喚同道中人

  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的出臺,以及眾多學者的呼吁,嚴義明看到了曙光,尤其是股東代表訴訟制度,已經在今年的新《公司法》上得到體現。

  “以后每2到3年,我都會選擇做一個題目,‘獨立董事’的題目還沒有做完,科龍和顧雛軍只是這次題目的內容之一。”嚴義明向記者透露他的“戰略”。

  嚴義明認為,紅光、銀廣夏等案件,并沒有讓證券市場因此得到明顯的改善。“訴訟缺乏效果的原因就是沒有追究經營者的責任。接下來的訴訟要強調個人承擔責任,包括那些在任職期間沒有發揮獨立作用的獨立董事,防止有人金蟬脫殼。”

  維權官司讓他名氣大增,伴隨著嚴義明的系列舉動,質疑聲也不絕于耳,其中爭議最大的就是嚴義明的動機,“維權官司帶來的名氣順便抬高嚴的身價。”有人認為。

  他對此也頗為無奈。“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一路走去,也將始終如一。”嚴義明常用馬英九競選時的話語來回應采訪他的媒體朋友,同時也堅稱打維權官司并不是為了錢。事實上,由于中國懂日語的商務律師偏少,嚴義明如果堅持走原來的發展路徑,按每小時300美元領取薪酬,他的案子也做不完。

  “現在我很忙也很累,以前在錦天成律師事務所的時候雖然也常常每天工作16個小時,但現在壓力更大。”嚴義明坦言。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謝百三教授一直關注嚴義明,“我很支持嚴義明等人當獨立董事,因為目前獨立董事沒有履行使命為中小投資者說話,而是為大股東說話,為董事長說話,如同橡皮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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