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300指數規則有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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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4日 05:04 四川金融投資報 | |||||||||
日均成交額指標在樣本股選取中將舉足輕重 本報訊 在充分聽取市場意見,并經指數專家委員會審議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決定對滬深300指數規則做出一些調整和補充。 此次調整和補充共涉及到四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是對分紅處理規則的調整。原來指
其次是對分級靠檔規則的調整,原來規則規定當流通比例小于或等于20%時以流通比例作為加權比例,現在調整為流通比例小于或等于10%時以流通比例作為加權比例,流通比例大于10%小于等于20%時以20%作為加權比例。 另外滬深300指數樣本股的選樣方法也有變化,原來規則是按樣本空間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為上市以來)的日均總市值、日均流通市值、日均流通股份數、日均成交金額和日均成交股份數五個指標按照2,2,2,1,1的比重加權平均,然后選取計算結果從高到低排名前300的股票,現在則先對樣本空間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為上市以來)的日均成交金額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然后從剩余股票中按照日均總市值排名由高到低選取前300名股票作為樣本股。 除了對上述規則進行調整外,中證指數公司還對樣本股的臨時調整規則做了完善,如果樣本股公司退市時,將自退市日起從指數樣本中剔除,并由過去最近一次指數定期調整時的候選樣本中排名最高的尚未調入指數的股票替代。 調整補充后的滬深300指數規則將從2006年4月3日起實施。 (全景)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