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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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3日 05:26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3.5股股票。 2、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24日 3、公司股票復牌日:2006年3月28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4、自2006年3月28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中牧股份"改為"G中牧",股票代碼"600195"保持不變。 一、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情況 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2006年3月20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表決結果詳見2006年3月21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內容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簡介 (1)對價安排 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公司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中國牧工商(集團)總公司支付的3.5股股票,中牧集團支付給本公司流通股股東的股份總數為4,200萬股。 (2)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 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二十四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5%,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10%,且承諾上述期限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價格不低于每股5.90元,若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除息事項,則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及時履行公告義務;公司將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根據國家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 2、方案實施的內容 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實施為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3.5股股票。 3、對價安排執行情況表: 執行對價的股東名稱執行對價安排前本次執行數量執行對價安排后 持股數(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本次執行對價安排股份數量(萬股)持股數(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 中牧集團27,00069.23%4,20022,80058.46% 合計27,00069.23%4,20022,80058.46%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股票上市日 1、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24日 2、公司股票復牌日:2006年3月28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四、證券簡稱變更情況 自2006年3月28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中牧股份"改為"G中牧",股票代碼"600195"保持不變。 五、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辦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以其擁有的部分股份為代價,支付給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執行對價安排后,中牧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具體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將獲得3.5股股票,對價安排股份合計4,200萬股。 1、獲得對價股份的對象和范圍: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對象為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24日)在中國證券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 2、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方案的股票對價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根據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帳戶。每位股東按送股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后尾數大小排序向股東依次送一股,直至實際送股總數與本次送股總數一致,如果尾數相同者多于余股數,則由電腦抽簽派送。 六、改革方案實施后股份結構變動表 (單位:萬股) 股份類別變動前變動數變動后 非流通股國有法人持有股份27,000-27,0000 合計27,000-27,0000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國有法人持有股份0+22,80022,800 合計0+22,80022,800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流通A股12,000+4,20016,200 合計12,000+4,20016,200 股份總額39,000039,000 七、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預計時間表 股東名稱持有限售流通股股數(萬股)占總股本比例(%)可上市流通時間承諾的限售條件 中國牧工商(集團)總公司22,8005%G+24個月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二十四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2、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中牧股份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5%,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10%;3、承諾上述期限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價格不低于每股5.90元,若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除息事項,則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10%G+36個月 58.46%G+48個月 注:G日指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首個交易日 八、其他事項 1、咨詢辦法 聯系人:張菁樺、尚艷 電話:010-63702195 傳真:010-63702196 咨詢地點: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總部基地八區16號樓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2、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公司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均保持不變。 九、備查文件 1、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決議; 2、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法律意見書; 3、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 特此公告 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