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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召集股東大會離小股東有多遠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3日 00:5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 肖明

  編者的話: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行為,保證股東大會依法行使職權,貫徹落實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等相關法規,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股東大會是
股東參與公司治理最高權力機構,股東用好《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珍惜自己手中的權力,積極參與到公司治理中來,才能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誰有權召集股東大會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下稱《規則》)規定,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包括提議召集和自行召集。

  可向董事會提議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主體包括獨立董事、監事會和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如果提議不被認可,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臨時股東大會的主體有包括監事會、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

  值得一提的是,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董事會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不同意,可繼續向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監事會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視為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由此看來,在現實的股權結構之下,小股東自行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門檻"還是比較高的,只有寄希望于機構投資者股東的積極參與。

  股東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由公司來"埋單"

  監事會或股東決定自行召集股東大會,應該被視作對于董事會權力的有效制衡。按照規定,監事會和召集股東應在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及發布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時,向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考慮到監事會或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可能會受到董事會的抵觸,為此《規則》規定,董事會和董事會秘書應予配合。董事會應當提供股權登記日的股東名冊。董事會未提供股東名冊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東大會通知的相關公告,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獲取。為防止股東名冊被召集人用作其他不正當用途,《規則》對此作了限制性規定。

  股東大會作為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權力機構,監事會或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也具有正當的法律效力,《規則》還特別強調,會議所必需的費用由上市公司承擔。

  股東的提案權如何行使

  根據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應當在收到提案后2日內發出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臨時提案的內容。否則,召集人在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后,不得修改股東大會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而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股東參會權利不可侵犯

  按照以前的做法,有的上市公司會要求參加股東大會的股東提前進行參會登記。根據《規則》規定,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所有股東或其代理人,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上市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因此,提前參會登記已經不是股東參會的必要條件了。當然,參會的股東還應當持股票賬戶卡、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還應當提交股東授權委托書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股東大會秩序要有保障

  根據規定,股東大會召集人和律師應當依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提供的股東名冊共同對股東資格的合法性進行驗證,并登記股東姓名或名稱及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在會議主持人宣布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及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之前,會議登記應當終止。也就是說,參會股東如果錯過了會議登記,可能就喪失了表決權。

  考慮到個別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曾經出現過秩序混亂的情況,《規則》規定,董事會和其他召集人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股東大會的正常秩序。對于干擾股東大會、尋釁滋事和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行為,應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查處。因此,參加股東大會的相關人員都應該在合法合規的范圍內行事。

  珍惜自己的投票權利

  《規則》規定,股東大會就選舉董事、監事進行表決時,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可以實行累積投票制。

  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對提交表決的提案發表"同意"、"反對"或"棄權"的意見。而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股份數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因此,股東應該認真參與投票,不要白白放棄自己的權利。

  而對于關聯交易行為,《規則》規定,在股東與股東大會擬審議事項有關聯關系時,應當回避表決,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違法決議可依法撤銷

  股東大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大會決議應當及時公告,公告中應列明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及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表決方式、每項提案的表決結果和通過的各項決議的詳細內容。

  股東大會通過有關董事、監事選舉提案的,新任董事、監事按公司章程的規定就任。

  股東大會通過有關派現、送股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提案的,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結束后2個月內實施具體方案。

  制定"市場禁入"的嚴厲監管措施

  根據《規則》規定,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和相關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責令上市公司或相關責任人限期改正,并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公開譴責。董事、監事或董事會秘書違反規定的,不切實履行職責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責令其改正,并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公開譴責;對于情節嚴重或不予改正的,中國證監會可對相關人員實施證券市場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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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聲明:在本機構、本人所知情的范圍內,本機構、本人以及財產上的利害關系人與所評價的證券沒有利害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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