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表決結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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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1日 07:18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未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2、公司將于近期刊登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公司股票停、復牌時間安排詳見《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二、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集人:金證股份董事會 2、會議主持人:杜宣(董事長) 3、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06年3月20日下午14時30分 4、網絡投票時間:2006年3月16日、2006年3月17日、2006年3月20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5、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14日 6、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景軒酒店會議室 7、會議召開方式: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采取現場投票、網絡投票與董事會委托征集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8、本次股東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本次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計618人,代表股份5814560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4.61%,其中: 1、參加表決的非流通股東及授權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072萬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總股本的73.08%。 2、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及授權代表共613人,代表股份742560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41.25%,占公司總股本的10.81%,其中: (1)參加現場投票表決的流通股及股東授權代表共8人,代表股數1,595,23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8.86%,占公司總股本的2.32%。 (2)通過董事會征集投票的流通股股東共1人,代表股份14,5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08%,占公司總股本的0.02%。 。3)通過網絡投票表決的流通股股東共604人,代表股份581587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2.31%,占公司總股本的8.46%。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聘請的保薦機構代表、律師出席本次相關股東會議。 四、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會審議事項為《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具體內容參見2006年3月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等文件,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了以上方案。 1、《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決結果 代表股份數同意股份反對股份棄權股份贊成比例 全體股東581456085667771014534981440097.48 其中:流通股東7425608595771014534981440080.23 非流通股東50,720,00050,720,00000100% 2、參加表決的前十名流通股股東情況和對《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表決情況 序號參加表決的前十名流通股股東名稱持股數(股)表決情況 1深圳市泓一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660000同意 2合肥迅智軟件科技有限公司538789同意 3沈蕾518800同意 4高新強340000同意 5金長倫318450同意 6余潤牛290000同意 7聶艷240000同意 8吳木根210000同意 9閆世剛189999反對 10沈建174500同意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天銀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褚立事出席了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認為,股份公司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相關股東會議的人員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及董事征集投票程序等事項,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范意見》、《股改管理辦法》、《股改操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2、本次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見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