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公開譴責海龍科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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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8日 08:22 東方早報 | |||||||||
早報記者 陳其玨 上證所昨發布《關于對海龍科技(資訊 行情 論壇)(600516)和公司前任董事長謝信躍等公開譴責的決定》(下稱《決定》)。據上證所披露,海龍科技存在巨額擔保未披露等重大違規事項,涉及資金達3.61億元。
上證所表示,經審核,海龍科技在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問題:公司2004年9月30日、10月10日分別為控股股東蘭州炭素集團(以下簡稱“蘭炭集團”)的商業承兌匯票1000萬元和4000萬元提供質押擔保,由蘭炭集團貼現。由于蘭炭集團無力支付,公司代為支付5000萬元;2004年11月15日公司為蘭炭集團的5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提供質押擔保,由于蘭炭集團無力支付,公司代為支付5000萬元;2004年6月27日公司為蘭炭集團的3500萬元貸款提供擔保,由于蘭炭集團無力償還,2005年12月31日由公司代為支付3500萬元;2004年6月26日公司為蘭州海龍房地產公司(蘭炭集團控股子公司)的500萬元貸款提供質押擔保。公司對上述擔保事宜及被擔保方債務到期由公司代為支付款項事宜沒有履行相應的程序及臨時公告義務。 同時,在2004年年報和2005年半年報的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況的擔保情況部分,“為控股股東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的金額”和“違規擔保總額”項目披露的金額均為0,實際金額:2004年度分別為1.15億元和4.12億元;2005年半年度分別為4000萬元和3.37億元,存在重大錯報。 此外,報告期內公司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的關聯債權債務往來部分公司大股東占用公司資金披露的金額為2.61億元,實際金額為3.61億元,存在重大錯報。 上證所決定對該公司及公司前任董事長謝信躍、前任董事王軍、現任董事長任銀光、董事楊立新、張耀宗、何世榮、鄧廣星、獨立董事田中禾、宋華、翁雪鶴予以公開譴責。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